地建青年安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0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地建青年安居项目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111-420503-04-05-854946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一方安居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地建青年安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636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容积率2.5。新建租赁住房,商业、地下停车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具体以规划审批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胜利四路交汇处;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须完成自方案设计至资料移交为止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全过程所有任务。
其中:
(1)设计范围:根据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景观、人防、精装修等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办理图审相关手续,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驻场服务;配合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范围:根据招标人已确认的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及基坑支护、人防地下室、主体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室内精装修(含家具家电、软装)、景观工程、室外工程、安防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 光纤入户,低压电缆、幕墙、夜景灯光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内容;负责工期、质量、安全、造价、资料的管理,完成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
5、履约期限:总工期85
历天(包含设计和图审
),以合同签订
为准。合同签订后分阶段提交施工设计图纸;方案审批完成后30天之内完成主体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文件及附属配套设计文件根据实施进度分阶段提交。
6、质量目标: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具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来(以投标截止
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工)国内单项合同金额为1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2.2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酒店、公共建筑等)的施工。(注: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
为准;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提供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造价、规划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9、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0、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
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2年11月-2023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为截图)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下载
为2023年2月1
至2023年3月3日9:00分止(北京
)。
五、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
为2023年3月3日9时00分(北京
)。
地建青年安居项目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111-420503-04-05-854946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一方安居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地建青年安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636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容积率2.5。新建租赁住房,商业、地下停车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具体以规划审批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胜利四路交汇处;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须完成自方案设计至资料移交为止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全过程所有任务。
其中:
(1)设计范围:根据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景观、人防、精装修等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办理图审相关手续,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驻场服务;配合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范围:根据招标人已确认的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及基坑支护、人防地下室、主体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室内精装修(含家具家电、软装)、景观工程、室外工程、安防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 光纤入户,低压电缆、幕墙、夜景灯光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内容;负责工期、质量、安全、造价、资料的管理,完成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
5、履约期限:总工期85
6、质量目标: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具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来(以投标截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造价、规划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9、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0、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2年11月-2023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为截图)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5年西宁中心分析测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 吴忠市公安局2025—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 大方县人民医院纤支镜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16
- 科学城产业集团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
- 1号机高压主汽门螺栓孔螺纹脱落缺陷消除及治理(攻丝配螺栓)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16
- 中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中宁县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 2025年液化天然气加气机强制检定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16
- 镇江古润礼拜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
- 广汉市人民医院检验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
- 2025-2026年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投保招标公告 202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