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7省道沛县南环段中分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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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省道沛县南环段中分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S427PXNHH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427省道沛县南环段中分带护栏工程,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沛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沛县城区内,项目拟建设S427省道沛县南环段桩号K4+700-K9+780段中分带护栏,项目拟采用单柱单面Am级波形梁护栏,建设总长度约5.08公里。
招标内容为上述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护栏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参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建安费约245万元。
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3月1
至2023年5月1
,共6
历天(具体开工
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2业绩要求:
企业自2020年1月
(系统交/竣工
)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须含波形梁护栏)。
3.1.3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20年1月
(系统交/竣工
)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须含波形梁护栏)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1.4项目总工资格: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20年1月
(系统交/竣工
)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须含波形梁护栏)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本项目预约开始
2023 年2 月10 日,预约截止
2023 年2 月17 日 17 时 30 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投标截止
)为2023年3 月3 日09 时30 分。
S427PXNHH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427省道沛县南环段中分带护栏工程,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沛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沛县城区内,项目拟建设S427省道沛县南环段桩号K4+700-K9+780段中分带护栏,项目拟采用单柱单面Am级波形梁护栏,建设总长度约5.08公里。
招标内容为上述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护栏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参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建安费约245万元。
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3月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2业绩要求:
企业自2020年1月
3.1.3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20年1月
3.1.4项目总工资格: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20年1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本项目预约开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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