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一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用地土地评估服务项目的磋商公告
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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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分包一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用地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
10点30分00秒(北京
)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
连云港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土地评估服务项目分为三个分包:
分包一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用地评估服务;
分包二连云港市开发区、云台山景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土地评估服务;
分包三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土地评估服务。
磋商供应商三个分包皆可报名,但只可中两个分包。评审规则如下:
开启、评审的顺序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依次进行,确定成交供应商顺序以评审顺序确定。每个分包的成交供应商确定为两个(连政发134号),排名第一、二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磋商供应商分包一、分包二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分包三将不推荐为磋商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J-2022102802588-1
标段名称:分包一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用地土地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的按预算金额支付。出让地块每宗地块评估最高限价为2万元。按报价折扣核算每宗地块评估价不超过2万元的按实际计费,超过的按2万元计费。
注:本项目确定两个供应商(连政发134号)共同负责地块评估业务,两个供应商中的最低报价折扣为结算依据。(例:A和B公司成交该项目,A公司报价扣为30%、B公司报价折扣为20%,则最终结算依据为20%)
采购需求:完成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收储地块、经营性用地出让地块价格评估并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质量标准及等级:土地估价报告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4号)。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
):叁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的响应,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2月1
至2023年2月1
18:00:00止(北京
)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提交)截止
:2023年2月2
10:30:00(北京
)
分包一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用地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
连云港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土地评估服务项目分为三个分包:
分包一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用地评估服务;
分包二连云港市开发区、云台山景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土地评估服务;
分包三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土地评估服务。
磋商供应商三个分包皆可报名,但只可中两个分包。评审规则如下:
开启、评审的顺序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依次进行,确定成交供应商顺序以评审顺序确定。每个分包的成交供应商确定为两个(连政发134号),排名第一、二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磋商供应商分包一、分包二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分包三将不推荐为磋商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J-2022102802588-1
标段名称:分包一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经营性用地土地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的按预算金额支付。出让地块每宗地块评估最高限价为2万元。按报价折扣核算每宗地块评估价不超过2万元的按实际计费,超过的按2万元计费。
注:本项目确定两个供应商(连政发134号)共同负责地块评估业务,两个供应商中的最低报价折扣为结算依据。(例:A和B公司成交该项目,A公司报价扣为30%、B公司报价折扣为20%,则最终结算依据为20%)
采购需求:完成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区划范围收储地块、经营性用地出让地块价格评估并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质量标准及等级:土地估价报告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4号)。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的响应,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提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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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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