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社区内街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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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社区内街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注册后查看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二、采购项目名称:益丰社区内街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报价限价):43.50万元。其中:
(1)工程勘察费:最高限价为9.00万元;
(2)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限价为34.50万元。
注: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应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概算不突破财政批复总投资的限额目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履行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在成交后,除履约过程中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增加支付费用。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建设地点:滨江街益丰社区内街。
(二)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分和小区公共部分,具体包括维修小区大门、围墙、道路;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维修安装楼栋门、门禁系统;三线整治;外立面整饰;小区绿化补种;小区健身设施增设等。
(三)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勘察工作、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2、设计工作:
(1)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编制造价控制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概 (预) 算编制和审查审核工作、设计协调服务及配合专家评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2) 设计其他服务
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③协助采购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3)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3、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勘察设计任务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种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响应;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2、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报价函》)。
5、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供应商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响应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响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若联合体响应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
(一) 获取采购文件
(二)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
( 一) 提交响应文件
(二)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三)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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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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