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项目BB2023SHGCZ0111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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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项目
项目编号:BB2023SHGCZ0111
招标人:蚌埠市汇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投资人+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
实施:2023年
项目内容:本项目合作期为8年,包括建设期3年。项目运用“区域整体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开发理念,合作内容包括项目开发整体策划和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项目运营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道路提升改造、土地整理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市民广场)、标准化厂房、危化品停车场等。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的合作方;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出资在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设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
项目范围: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即北至原五蚌路,南至南环路,西至韩沫路,东至金潭路),总用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
项目规模:合作范围内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8.5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5.8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9亿元,预备费用0.85亿元。
投资概算:185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13.00%,投资回报率不超过6.00%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批准文号:淮发改〔2023〕2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是合法存续的企业,并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信用要求。
(2)财务实力要求: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以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公司应满足)
(3)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类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4)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5)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止,投标人须具备以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包括已经完成和在建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的投资建设项目业绩经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作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投资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2)联合体牵头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0%,联合体除牵头公司以外的成员单位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标人,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公司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2.2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除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总负责人以外,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的其他人员做评审要求。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2)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项目施工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所在投标单位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3)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注册后查看。
2.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作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投资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2)联合体牵头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0%,联合体除牵头公司以外的成员单位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标人,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公司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及方式
3.1下载:2023年2月13日以后
4公告发布、开标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及方式 4.1公告发布:2023年2月13日
4.2开标:2023年3月9时00分
项目名称: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项目
项目编号:BB2023SHGCZ0111
招标人:蚌埠市汇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投资人+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
实施:2023年
项目内容:本项目合作期为8年,包括建设期3年。项目运用“区域整体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开发理念,合作内容包括项目开发整体策划和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项目运营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道路提升改造、土地整理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市民广场)、标准化厂房、危化品停车场等。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的合作方;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出资在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设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
项目范围: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即北至原五蚌路,南至南环路,西至韩沫路,东至金潭路),总用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
项目规模:合作范围内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8.5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5.8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9亿元,预备费用0.85亿元。
投资概算:185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13.00%,投资回报率不超过6.00%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批准文号:淮发改〔2023〕2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是合法存续的企业,并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信用要求。
(2)财务实力要求: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以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公司应满足)
(3)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类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4)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5)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止,投标人须具备以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包括已经完成和在建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的投资建设项目业绩经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作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投资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2)联合体牵头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0%,联合体除牵头公司以外的成员单位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标人,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公司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2.2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除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总负责人以外,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的其他人员做评审要求。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2)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项目施工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所在投标单位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3)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注册后查看。
2.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作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投资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一家;2)联合体牵头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0%,联合体除牵头公司以外的成员单位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标人,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公司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及方式
3.1下载:2023年2月13日以后
4公告发布、开标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及方式 4.1公告发布:2023年2月13日
4.2开标:2023年3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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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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