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301L0041
项目名称: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3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已对接以上系统的对接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或2023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已对接以上系统的对接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02月1 至 2023年02月2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60卡位)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0,000.00 | - |
1-2 | 医用内窥镜 | 4K腹腔镜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37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已对接以上系统的对接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或2023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已对接以上系统的对接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02月1 至 2023年02月2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脑电治疗仪、虚拟现实心理暴露治疗系统招标公告 2024-11-28
- 阳泉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通知 2024-11-28
-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
- 临泉县第三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
-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确定试剂耗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2024-11-28
- 昭通市中医医院肾病科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8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11-28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三、四标段)第三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2024-11-28
- 五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三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