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和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工程投资建设合作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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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和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信阳豫东南建投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满足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单位。招标人为信阳豫东南建投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和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工程投资建设合作单位项目
招标编号:豫东南建公开招标FJ(2023)001号
2.2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项目规模:
2.3.1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234.5亩,建筑面积112000㎡。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实训楼、餐厅、学生公寓、底商、后勤及附属用房,以及内部道路、绿化、景观、铺装及停车位等。一期工程总投资为81000万元。
2.3.2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852.25㎡,总建筑面积142738.6㎡。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8830㎡,其中美好公寓建筑面积10082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010㎡。地下建筑面积33908.6㎡。建设美好公寓户数为1716户。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79799万元。
2.4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咨询、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
2.6 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7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1历天,施工确保2023年07月3前竣工。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子项目1: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建设项目、子项目2: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2项目人员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3.2.1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2.2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3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信誉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1.(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提供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
3.5.1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以来任意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6.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3.6.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和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信阳豫东南建投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满足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单位。招标人为信阳豫东南建投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和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工程投资建设合作单位项目
招标编号:豫东南建公开招标FJ(2023)001号
2.2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项目规模:
2.3.1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234.5亩,建筑面积112000㎡。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实训楼、餐厅、学生公寓、底商、后勤及附属用房,以及内部道路、绿化、景观、铺装及停车位等。一期工程总投资为81000万元。
2.3.2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852.25㎡,总建筑面积142738.6㎡。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8830㎡,其中美好公寓建筑面积10082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010㎡。地下建筑面积33908.6㎡。建设美好公寓户数为1716户。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79799万元。
2.4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咨询、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
2.6 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7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1历天,施工确保2023年07月3前竣工。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子项目1: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建设项目、子项目2: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2项目人员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3.2.1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2.2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3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信誉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1.(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提供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
3.5.1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以来任意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6.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3.6.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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