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东仓储园物流中心(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2〕4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维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太仓路东侧、长江东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新东仓储园物流中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8369.88平方米(约102.55亩),总建筑面积6278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新东仓储园物流中心桩基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桩基的静载、抗压、抗拔、低应变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测,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4检测服务期:具备检测条件后,3内完成桩基检测,同时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424414.00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7.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7.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4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100%。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三。
3、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3年2月2
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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