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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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皋发改行审【2022】40号文件、皋兰县自然资源局以皋自然资源发【2022】97号文件、皋兰县水务局以皋水函【2022】10号文件、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兰环皋【202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皋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皋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3建设地点: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
2.4项目概况及工程目标: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位于蔡家河流域,实施范围为龚巴川与黑石川两条支流汇合处的三川口到入黄口,长度约20km。工程目标包括水质、水量、生态三大类目标的实现。其中:(1)水质目标:通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河口湿地建设工程的实施,在春夏秋季节,将蔡家河的水质改善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2)水量目标:将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经过净化后,补充河流生态流量1万m³/d,兰州新区下泄来水经生态工程处理后补充生态流量2.25m³/d。(3)生态指标河流岸线、护岸(坡)修复指标:项目实施,修复河流生态缓冲带长度为2.2km,面积为4.2万㎡,生态护岸增加长度为 1.6km。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河口湿地建设工程、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湿地总面积 12.4万㎡,设计处理尾水规模为1万㎡/d,建设水平潜流湿地3.1万㎡、表面流湿地8.3万㎡。
(2)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占地总面积8.2万㎡,设计处理河流水规模为 3.55万㎡/d,建设生态砾石床预处理系统6800㎡、表面流湿地6.7万㎡。
(3)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有三川口、豆家庄、文山村3段,生态缓冲带修复总长度为 2.2km,面积为 4.2万㎡,生态护岸增加长度为 1.6km。
(4)支流水阜河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
2.6工程总投资:为14173.74万元。(工程费用10656.30万元;其中:一标段:总投资约595.00万元;二标段:总投资约3990.00万元;三标段:总投资约1294.00万元;四标段:总投资约678.00万元;五标段:总投资约3949.00万元)。
2.7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为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分为三段:一段三川口段:总长0.5km,总面积为5061㎡,新建生态驳岸657m,恢复植被面积1901㎡;二段豆家庄段:总长0.7km,总修复面积为12032㎡,并选择河道北侧3060㎡河滩进行盐碱地土壤改良。植被恢复总面积6461㎡;三段文山村段:总长1km,新建生态驳岸966m,河段缓冲带植物种植面积共计14788㎡,河道内均种植碱蓬草、芦苇、香蒲和盐角草等。)
二标段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潜流湿地工程(地块一):(主要建设一级布水渠、二级布水渠、集水渠、给水管线、前置塘、潜流湿地、稳定塘、溢流堰等,按照区域划分为三个标段。)
三标段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表流湿地工程(地块二、地块三):(表面流湿地占地面积约124亩(8.3万㎡), 主要建设生态溢流堰共8个,总长度158m,设计堰宽B=2.5m,设置于表面流湿地区分级处。)
四标段为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监测站面积为102平方米,配置空调、排风扇、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等装置,设有给水、防雷等系统,位于蔡家河流域水阜河支流新增排污口下游2km处,(各类在线分析仪、传输单元和处理单元、平台系统等)。)
五标段为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总占地面积8.2万㎡,建设表面流湿地6.7万㎡、生态砾石床预处理系统6800㎡,包括水生植物种植,配套管理用房、道路等附属设施,位于蔡家河入黄河口上游约1km处,河口村西侧。)
2.9计划工期:
一标段总工期:36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03月3
;计划竣工日期:20
03 月28 日。
二标段总工期: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3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 月18 日。
三标段总工期:36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03月3
;计划竣工日期:20
03 月28 日。
四标段总工期:36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03月3
;计划竣工日期:20
03 月28 日。
五标段总工期: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3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 月18 日。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二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各申请人只可就上述标段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
获取日期: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
获取
: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
(北京
,下同)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申请截止
,下同):
递交
:2023年02月23日 9时 30分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皋发改行审【2022】40号文件、皋兰县自然资源局以皋自然资源发【2022】97号文件、皋兰县水务局以皋水函【2022】10号文件、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兰环皋【202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皋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皋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3建设地点: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
2.4项目概况及工程目标: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位于蔡家河流域,实施范围为龚巴川与黑石川两条支流汇合处的三川口到入黄口,长度约20km。工程目标包括水质、水量、生态三大类目标的实现。其中:(1)水质目标:通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河口湿地建设工程的实施,在春夏秋季节,将蔡家河的水质改善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2)水量目标:将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经过净化后,补充河流生态流量1万m³/d,兰州新区下泄来水经生态工程处理后补充生态流量2.25m³/d。(3)生态指标河流岸线、护岸(坡)修复指标:项目实施,修复河流生态缓冲带长度为2.2km,面积为4.2万㎡,生态护岸增加长度为 1.6km。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河口湿地建设工程、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湿地总面积 12.4万㎡,设计处理尾水规模为1万㎡/d,建设水平潜流湿地3.1万㎡、表面流湿地8.3万㎡。
(2)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占地总面积8.2万㎡,设计处理河流水规模为 3.55万㎡/d,建设生态砾石床预处理系统6800㎡、表面流湿地6.7万㎡。
(3)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有三川口、豆家庄、文山村3段,生态缓冲带修复总长度为 2.2km,面积为 4.2万㎡,生态护岸增加长度为 1.6km。
(4)支流水阜河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
2.6工程总投资:为14173.74万元。(工程费用10656.30万元;其中:一标段:总投资约595.00万元;二标段:总投资约3990.00万元;三标段:总投资约1294.00万元;四标段:总投资约678.00万元;五标段:总投资约3949.00万元)。
2.7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为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分为三段:一段三川口段:总长0.5km,总面积为5061㎡,新建生态驳岸657m,恢复植被面积1901㎡;二段豆家庄段:总长0.7km,总修复面积为12032㎡,并选择河道北侧3060㎡河滩进行盐碱地土壤改良。植被恢复总面积6461㎡;三段文山村段:总长1km,新建生态驳岸966m,河段缓冲带植物种植面积共计14788㎡,河道内均种植碱蓬草、芦苇、香蒲和盐角草等。)
二标段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潜流湿地工程(地块一):(主要建设一级布水渠、二级布水渠、集水渠、给水管线、前置塘、潜流湿地、稳定塘、溢流堰等,按照区域划分为三个标段。)
三标段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表流湿地工程(地块二、地块三):(表面流湿地占地面积约124亩(8.3万㎡), 主要建设生态溢流堰共8个,总长度158m,设计堰宽B=2.5m,设置于表面流湿地区分级处。)
四标段为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监测站面积为102平方米,配置空调、排风扇、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等装置,设有给水、防雷等系统,位于蔡家河流域水阜河支流新增排污口下游2km处,(各类在线分析仪、传输单元和处理单元、平台系统等)。)
五标段为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总占地面积8.2万㎡,建设表面流湿地6.7万㎡、生态砾石床预处理系统6800㎡,包括水生植物种植,配套管理用房、道路等附属设施,位于蔡家河入黄河口上游约1km处,河口村西侧。)
2.9计划工期:
一标段总工期:36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03月3
二标段总工期: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3
三标段总工期:36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03月3
四标段总工期:36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03月3
五标段总工期: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3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二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标段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指2020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函。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各申请人只可就上述标段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获取日期: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
获取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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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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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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