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外部招待所楼房维护维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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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外部招待所楼房维护维修(二次)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外部招待所楼房维护维修(二次);
2.2 项目编号:HTBE-ZB2021023、YDZSG20221760;
2.3 最高限价:含税金额44.8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外部招待所楼房进行维护维修,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建设地点: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内;
2.6 工期:12
历天;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 出资比例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合和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注:①条款由投标人自行承诺;②③④条款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⑤条款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材料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及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3.6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
:2023年2月1
至2023年2月2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
8时30分至12时00分,
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
,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外部招待所楼房维护维修(二次)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外部招待所楼房维护维修(二次);
2.2 项目编号:HTBE-ZB2021023、YDZSG20221760;
2.3 最高限价:含税金额44.8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外部招待所楼房进行维护维修,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建设地点: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内;
2.6 工期:12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 出资比例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合和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注:①条款由投标人自行承诺;②③④条款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⑤条款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材料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及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3.6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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