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一期(百禄)项目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一期(百禄)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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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一期(百禄)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2〕4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南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一期(百禄)项目桩基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百禄镇326省道南侧、师达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一期(百禄)项目桩基检测,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一期(百禄)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23000平方米,本次桩基工程总长度约为14494.4米,桩型为砼管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264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检测服务期:具备检测条件后,3
内完成桩基检测,同时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1.5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
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2招标范围:桩基的静载、抗压、低应变、高应变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遵照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336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百禄镇326省道南侧、师达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一期(百禄)项目桩基检测,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一期(百禄)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23000平方米,本次桩基工程总长度约为14494.4米,桩型为砼管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264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检测服务期:具备检测条件后,3
2.1.5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
2.2招标范围:桩基的静载、抗压、低应变、高应变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遵照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336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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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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