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济微四标项目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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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路建济微四标项目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微高速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交路建济微高速四标项目:济南至微山高速济南至济宁新机场段施工四标段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济宁市境内,标段起点自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自北向南穿宁阳县东疏镇,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新驿镇等乡镇,终点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大庄村南,顺接在建济南至微山高速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
本标段起讫桩号:K63+400—K88+563,全长25.163km。共设大桥698m/4座,中桥775m/12座,分离立交1393m/11座,通道桥266.5m/13座,涵洞71道,圆管涵9道,宁阳北、宁阳西2处互通立交。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
本项目标段内施工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等、全线预制构件等。
2.1.1工程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刘保宁联系,电话:18394133138)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减水剂,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减水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公路工程聚羧酸系缓凝高性能减水剂》(JT/T 769-200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规定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2.3本次减水剂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线反应釜容量不小于30立方,拥有自检试验室,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国内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不少于5个,如果少于5个,则距离项目800公里范围内有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企业注册时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检测体系认证齐全;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供货业绩要求: 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
(6)履约服务要求: 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8)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的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减水剂生产厂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满足以上条件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与项目物资装备部负责人联系。投标人应首先到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适配试验,适配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装备部、试验室和投标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掺量。在评标过程中,将先根据适配试验是否成功确认投标的有效性。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至2023年2月115时0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微高速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交路建济微高速四标项目:济南至微山高速济南至济宁新机场段施工四标段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济宁市境内,标段起点自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自北向南穿宁阳县东疏镇,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新驿镇等乡镇,终点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大庄村南,顺接在建济南至微山高速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
本标段起讫桩号:K63+400—K88+563,全长25.163km。共设大桥698m/4座,中桥775m/12座,分离立交1393m/11座,通道桥266.5m/13座,涵洞71道,圆管涵9道,宁阳北、宁阳西2处互通立交。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
本项目标段内施工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等、全线预制构件等。
2.1.1工程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刘保宁联系,电话:18394133138)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减水剂,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减水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公路工程聚羧酸系缓凝高性能减水剂》(JT/T 769-200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规定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2.3本次减水剂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线反应釜容量不小于30立方,拥有自检试验室,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国内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不少于5个,如果少于5个,则距离项目800公里范围内有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企业注册时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检测体系认证齐全;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供货业绩要求: 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
(6)履约服务要求: 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8)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的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减水剂生产厂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满足以上条件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与项目物资装备部负责人联系。投标人应首先到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适配试验,适配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装备部、试验室和投标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掺量。在评标过程中,将先根据适配试验是否成功确认投标的有效性。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至2023年2月115时0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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