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总承包指挥部自购物资(镀锌钢管、镀锌型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02-14
收藏项目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总承包指挥部自购物资(镀锌钢管、镀锌型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CR22G-GMJX-JT-2023-001
1.竞谈条件及依据
1.1竞谈条件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的施工物资(镀锌钢管、镀锌型材)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2竞谈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位于习水县境内新寨村、柑子坪村;新寨片区地处黔北赤水河、桐梓河交汇河畔,位于川南古蔺县东部,习水县南部。本项目为包含新建84栋制酒厂房,62栋陶坛酒库、8栋制曲厂房、4组不锈钢罐群及其配套设施,维护、改造9栋制酒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厂区内的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酒库等建筑物数量众多,工程建设规模大。厂区的配套设施包括生活办公楼、道路、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电力照明等,总建筑面积约125.23万平方米。
2.2竞谈内容:
详见竞谈公告附件四:竞谈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镀锌钢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我方
要求,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0-2022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提供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2022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或投标人所代理厂商的近3年内(2020-2022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1-2022)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例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黑级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2镀锌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我方
要求,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2.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0-2022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提供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2022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或投标人所代理厂商的近3年内(2020-2022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1-2022)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例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黑级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2月1
至2023年2月2
(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11:30、
14:30-17:00(北京
,下同)报名购买竞谈文件。
谈判编号:CR22G-GMJX-JT-2023-001
1.竞谈条件及依据
1.1竞谈条件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的施工物资(镀锌钢管、镀锌型材)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2竞谈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位于习水县境内新寨村、柑子坪村;新寨片区地处黔北赤水河、桐梓河交汇河畔,位于川南古蔺县东部,习水县南部。本项目为包含新建84栋制酒厂房,62栋陶坛酒库、8栋制曲厂房、4组不锈钢罐群及其配套设施,维护、改造9栋制酒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厂区内的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酒库等建筑物数量众多,工程建设规模大。厂区的配套设施包括生活办公楼、道路、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电力照明等,总建筑面积约125.23万平方米。
2.2竞谈内容:
详见竞谈公告附件四:竞谈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镀锌钢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我方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0-2022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提供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2022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或投标人所代理厂商的近3年内(2020-2022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1-2022)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例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黑级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2镀锌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我方
3.2.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0-2022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提供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2022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或投标人所代理厂商的近3年内(2020-2022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1-2022)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例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黑级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2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交二航局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Ⅳ标项目经理部预埋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1
-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夜经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30
-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结构健康监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兴华地下商业街项目辅材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中铁四局集团南京分公司沪宁合项目螺旋钢管采购谈判公告 2025-04-3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遂宁经开区城北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站前大道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呼和客车整备所生产设施改造工程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菏泽云麓澜樾项目部外墙铝板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30
- 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自动捆包设备采购项目国际(1)招标公告 2025-04-30
-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动车段“广州动车段2025年动车组高级修委外修项目(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