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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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本次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人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要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73名职工(含在岗职工、退岗休养职工、退休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含增强型)服务及管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24时止),本项目合同一签三年。实行服务商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合作;招标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招标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点。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资金规模: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模约人民币778.9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其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单位)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的授权证明文件,且同一法人的总公司(单位)只能授权一家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总公司(单位)已授权其下属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总公司(单位)不得再参加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若是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11.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止)。
1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请于2023年02月1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17时30分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2023年02月217时3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为2023年03月0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0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23年03月009时30分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本次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人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要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73名职工(含在岗职工、退岗休养职工、退休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含增强型)服务及管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24时止),本项目合同一签三年。实行服务商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合作;招标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招标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点。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资金规模: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模约人民币778.9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其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单位)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的授权证明文件,且同一法人的总公司(单位)只能授权一家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总公司(单位)已授权其下属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总公司(单位)不得再参加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若是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11.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止)。
1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请于2023年02月1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17时30分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2023年02月217时3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为2023年03月0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0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23年03月0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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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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