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同安区空气站点运维工作二次竞争性磋商(52937)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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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2023年同安区空气站点运维工作(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124号)的规定。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截止前(不含磋商截止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磋商截止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磋商截止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磋商截止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磋商截止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截止前(不含磋商截止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磋商截止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磋商截止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磋商截止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磋商截止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若磋商供应商因疫情或新公司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磋商供应商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则视同提交了上述材料。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磋商文件未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磋商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1.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磋商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2月1 至 2023年02月2,每天9: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3年02月2 09点30分(北京)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2023年同安区空气站点运维工作(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备注 |
1 |
对同安区现有8个区控(大同街道县衙旧址、五显北路上厝里、新民街道东岭水库、新民街道溪林路、莲花镇同莲路、西柯街道镇政府、洪塘镇苏厝小学、祥平街道校场三路)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
服务周期为一年。 |
具体要求详见(二)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服务 |
2 |
在同安城东工业园区选择合适点位设置相关污染物的测量光路,提供相关污染物的监测服务及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达到连续监测和预警的目的,为国控点管控和区域投诉查处提供数据依据。 |
|
具体要求详见(三)城东工业园区污染物监测服务 |
3 |
标气阀 |
2套 |
详见(四)标气阀参数要求 |
4 |
PM2.5切割器 |
1个 |
详见(五)标气阀参数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124号)的规定。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截止前(不含磋商截止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磋商截止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磋商截止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磋商截止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磋商截止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截止前(不含磋商截止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磋商截止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磋商截止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磋商截止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磋商截止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若磋商供应商因疫情或新公司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磋商供应商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则视同提交了上述材料。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磋商文件未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磋商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1.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磋商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2月1 至 2023年02月2,每天9: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3年02月2 09点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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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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