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包3:油田电网)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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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2-2023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包3:油田电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2023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包3:油田电网)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川庆新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川庆新疆分公司直接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全资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2-2023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包3:油田电网)采购。
2.2 项目概况:为新疆分公司新疆片区钻修井机提供电力能源服务(电代油、气代油)。
电代油是指采用供电公司电网替代柴油等化石能源向钻机提供电能动力,以满足石油天然气钻井动力需要。中标人主要负责电力线路架设,并为钻修井机提供电控房(变压器房、VFD房、无功补偿谐波抑制房及交流变频电机及各类动力连接电缆等)、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电力供应及运行等保障服务。主要分为电动钻机供用电、机械钻机(含转盘电驱动钻机)供用电和MCC供用电技术服务三种方式。
气代油是指采用供气公司天然气替代柴油向钻机提供电能动力,以满足石油天然气钻井动力需要。中标人主要负责天然气采购及运输,并为钻修井机提供天然气发电设备(天然气罐(撬)、减压撬、VFD房、交流变频电机及各类连接管线等)、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电力供应及运行等保障服务。主要分为电动钻机供用电、机械钻机(含转盘电驱动钻机)供用电技术服务两种方式。
2.3 招标范围:为川庆新疆分公司新疆片区钻修井机作业地区提供2022-2023年电力能源服务。分为电动钻机供用电、机械钻机(含转盘电驱动钻机)供用电和MCC供用电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用电量申报、审批、预存电费、临时用电费的预缴等相关手续办理;
(2)完成电(气)代油设备的运输、现场安装、调试作业;
(3)外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为完成电代油服务,可能涉及的外供电线路施工(即将外供电源 10KV 或 35KV 安装到井场高压变电站)】;
(4)外供电线路施工(如有)、钻机电代油设备经地方供电单位检测、实验合格后,进行通电试运行;
(5)供电服务方案须经当地或塔里木油田公司电力部门批准,完成手续办理;
(6)投标人电代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实行片区值班制度;气代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实行现场值班制度。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
标段划分:仅对标包3进行公开招标(包3:油田电网区域)。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川庆新疆分公司新疆片区。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在合同期满后单井未服务完,则服务周期顺延至该井搬迁服务结束。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每个标包按“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人数为 N,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当 N≥3 时,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当 N<3 人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适用各标包):
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1.2 投标人提供总包服务,仅气代油项目、电力线路架设及设备设施运维业务(包括电力线路、箱变等10kv以上设备设施)允许分包,其他均不允许分包。
电代油项目电力线路架设及设备设施运维业务若投标人不进行分包,投标人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别(四级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件材料扫描件);电力线路架设及设备设施运维业务若投标人进行分包,分包商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别(四级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分包商上述资质证件材料扫描件、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及分包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合同签字盖章生效)。
气代油项目中标人承诺中标后入场前提供危化品运输资质、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1.3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
1.4 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本项目所投入人员办理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3个月连续社保及工伤保险缴费证明(社保局盖章方为有效)。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01月0起至投标截止止,投标人承揽的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相类似的业绩证明至少1份(有效业绩证明形式:提供单井合同或框架合同、合同附结算依据和发票扫描件,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3. 人员要求
3.1 投标人应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服务中的最低人数要求,其中的具体的工作岗位有:项目经理1人,现场安装人员2人,现场操作人员2人,安全员2人(各岗位人员不可兼职)。
3.2 项目经理需持有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中标后培训取得HSE证。
3.3 现场安装人员需持有高压电工证;现场操作人员需持有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或井控证、低压电工证。
3.4 安全员具备有市级或以上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本项目所指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类似类别)。
说明:3.2-3.4投标人需分别按各岗位持证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其中现场安装及操作人员需提供具备有效硫化氢或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及2名低压电工作业证和2名高压电工作业证扫描件;安全员需提供市级或以上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扫描件;项目经理需提供川庆公司或川庆公司二级单位培训合格的HSE证,或承诺中标后培训取得HSE证。
4. 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服务中的最低设备要求,具体有35KV/10KV:0.6KV的电代油设备不低于4套;全机械钻机电代油设备不低于4套(交流变频技术)。证明方式:须提供电代油设备有效的购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予以证明。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 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经营管理犯罪记录的截图(1.计算方法:如开标为2020年11月1,“三年内”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1;2.截图内容:①.企业全称+刑事案件,详见例图A;②.企业全称+刑事案件+法人姓名(如法人在三年内存在变更行为,应提供逐个法人查询截图,详见例图B;)。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分包要求
本项目电力线路架设及设备设施运维业务、气代油技术服务允许分包。电力能源服务关键性工作(包括各类手续办理,VFD房、交流变频电机等电压等级1000V以下的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不允许分包。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17:00:00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23:59: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022-2023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包3:油田电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2023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包3:油田电网)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川庆新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川庆新疆分公司直接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全资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2-2023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包3:油田电网)采购。
2.2 项目概况:为新疆分公司新疆片区钻修井机提供电力能源服务(电代油、气代油)。
电代油是指采用供电公司电网替代柴油等化石能源向钻机提供电能动力,以满足石油天然气钻井动力需要。中标人主要负责电力线路架设,并为钻修井机提供电控房(变压器房、VFD房、无功补偿谐波抑制房及交流变频电机及各类动力连接电缆等)、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电力供应及运行等保障服务。主要分为电动钻机供用电、机械钻机(含转盘电驱动钻机)供用电和MCC供用电技术服务三种方式。
气代油是指采用供气公司天然气替代柴油向钻机提供电能动力,以满足石油天然气钻井动力需要。中标人主要负责天然气采购及运输,并为钻修井机提供天然气发电设备(天然气罐(撬)、减压撬、VFD房、交流变频电机及各类连接管线等)、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电力供应及运行等保障服务。主要分为电动钻机供用电、机械钻机(含转盘电驱动钻机)供用电技术服务两种方式。
2.3 招标范围:为川庆新疆分公司新疆片区钻修井机作业地区提供2022-2023年电力能源服务。分为电动钻机供用电、机械钻机(含转盘电驱动钻机)供用电和MCC供用电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用电量申报、审批、预存电费、临时用电费的预缴等相关手续办理;
(2)完成电(气)代油设备的运输、现场安装、调试作业;
(3)外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为完成电代油服务,可能涉及的外供电线路施工(即将外供电源 10KV 或 35KV 安装到井场高压变电站)】;
(4)外供电线路施工(如有)、钻机电代油设备经地方供电单位检测、实验合格后,进行通电试运行;
(5)供电服务方案须经当地或塔里木油田公司电力部门批准,完成手续办理;
(6)投标人电代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实行片区值班制度;气代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实行现场值班制度。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
标段划分:仅对标包3进行公开招标(包3:油田电网区域)。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川庆新疆分公司新疆片区。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在合同期满后单井未服务完,则服务周期顺延至该井搬迁服务结束。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每个标包按“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人数为 N,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当 N≥3 时,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当 N<3 人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适用各标包):
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1.2 投标人提供总包服务,仅气代油项目、电力线路架设及设备设施运维业务(包括电力线路、箱变等10kv以上设备设施)允许分包,其他均不允许分包。
电代油项目电力线路架设及设备设施运维业务若投标人不进行分包,投标人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别(四级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件材料扫描件);电力线路架设及设备设施运维业务若投标人进行分包,分包商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别(四级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分包商上述资质证件材料扫描件、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及分包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合同签字盖章生效)。
气代油项目中标人承诺中标后入场前提供危化品运输资质、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1.3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
1.4 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本项目所投入人员办理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3个月连续社保及工伤保险缴费证明(社保局盖章方为有效)。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01月0起至投标截止止,投标人承揽的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相类似的业绩证明至少1份(有效业绩证明形式:提供单井合同或框架合同、合同附结算依据和发票扫描件,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3. 人员要求
3.1 投标人应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服务中的最低人数要求,其中的具体的工作岗位有:项目经理1人,现场安装人员2人,现场操作人员2人,安全员2人(各岗位人员不可兼职)。
3.2 项目经理需持有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中标后培训取得HSE证。
3.3 现场安装人员需持有高压电工证;现场操作人员需持有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或井控证、低压电工证。
3.4 安全员具备有市级或以上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本项目所指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类似类别)。
说明:3.2-3.4投标人需分别按各岗位持证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其中现场安装及操作人员需提供具备有效硫化氢或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及2名低压电工作业证和2名高压电工作业证扫描件;安全员需提供市级或以上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扫描件;项目经理需提供川庆公司或川庆公司二级单位培训合格的HSE证,或承诺中标后培训取得HSE证。
4. 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服务中的最低设备要求,具体有35KV/10KV:0.6KV的电代油设备不低于4套;全机械钻机电代油设备不低于4套(交流变频技术)。证明方式:须提供电代油设备有效的购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予以证明。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 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经营管理犯罪记录的截图(1.计算方法:如开标为2020年11月1,“三年内”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1;2.截图内容:①.企业全称+刑事案件,详见例图A;②.企业全称+刑事案件+法人姓名(如法人在三年内存在变更行为,应提供逐个法人查询截图,详见例图B;)。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分包要求
本项目电力线路架设及设备设施运维业务、气代油技术服务允许分包。电力能源服务关键性工作(包括各类手续办理,VFD房、交流变频电机等电压等级1000V以下的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不允许分包。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17:00:00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23:59: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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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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