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浦江A2楼201、204机房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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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2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浦江A2楼201、204机房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编号:YT20202300065ZB),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为满足上海联通浦江A2楼201、204机房业务发展需求,需对机房进行配套建设,涉及的主要采购内容如下:列头柜26台,标准服务器机柜246台,冷通道180个,PDU 492个,净显冷量200kW水氟转换单元5台,净显冷量25kW水氟转换行间空调7台,净显冷量40kW水氟转换行间空调12台,并提供相关集成安装、调试等服务。
1.2 项目交货及实施地点:浦江数据中心A2楼201、204机房(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绿洲环路450、480号)。
1.3 采购预算:353.7820万元(不含税)。
1.4 ★交付期限:自接到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交付。
1.5 承包方式:总包工程,包工、包料。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1.8 ★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为:产品不含税单价应小于产品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之一: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l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均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3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若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允许的执业地域范围须包含上海市,否则不予认可),且同时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提供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
2.4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4.1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4.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数据中心的机房配套建设施工或集成项目。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4.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其他要求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2月100时00分至2023年2月210时00分。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为满足上海联通浦江A2楼201、204机房业务发展需求,需对机房进行配套建设,涉及的主要采购内容如下:列头柜26台,标准服务器机柜246台,冷通道180个,PDU 492个,净显冷量200kW水氟转换单元5台,净显冷量25kW水氟转换行间空调7台,净显冷量40kW水氟转换行间空调12台,并提供相关集成安装、调试等服务。
1.2 项目交货及实施地点:浦江数据中心A2楼201、204机房(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绿洲环路450、480号)。
1.3 采购预算:353.7820万元(不含税)。
1.4 ★交付期限:自接到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交付。
1.5 承包方式:总包工程,包工、包料。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1.8 ★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为:产品不含税单价应小于产品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之一: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l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均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3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若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允许的执业地域范围须包含上海市,否则不予认可),且同时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提供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
2.4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4.1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4.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数据中心的机房配套建设施工或集成项目。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4.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其他要求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2月100时00分至2023年2月2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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