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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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监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改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2〕1121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监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BZ0003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BZ00038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1)长龙山治理区,修复范围:治理区分布4处露天采场及1处堆渣,总面积约88.82 hm²;(2)照壁山治理区,修复范围:治理区分布7处露天采场,总面积约20.46hm²;(3)马厂治理区,修复范围:治理区分布3处露天采场,治理区总面积约1.62hm²。主要招标内容包括:边坡防护工程、地形整治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截排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养护灌溉工程、养护道路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监理工作。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6000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03月,计划工期27
历天(不含养护期,养护期2年)。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养护期满止(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
2.10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养护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监理招标项目概算为300.6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
以来(以竣工验收
为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治理恢复)监理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2)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2022年2月1
至开标
。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
(9:00-17:30,节假日休息)。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监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改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2〕1121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监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BZ0003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BZ00038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1)长龙山治理区,修复范围:治理区分布4处露天采场及1处堆渣,总面积约88.82 hm²;(2)照壁山治理区,修复范围:治理区分布7处露天采场,总面积约20.46hm²;(3)马厂治理区,修复范围:治理区分布3处露天采场,治理区总面积约1.62hm²。主要招标内容包括:边坡防护工程、地形整治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截排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养护灌溉工程、养护道路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监理工作。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6000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03月,计划工期27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养护期满止(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
2.10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养护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监理招标项目概算为300.6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2)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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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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