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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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1.招标条件
受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包件01、02:
1.商务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铸造及机械加工。
2.财务能力要求:
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②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附注),每年均不得出现当年亏损情况,且2021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
③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有关查询截图。
3.认证和许可要求:无
4.生产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需提供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明确主要加工工序采用的方式(如委外或自行开展)。
②对自行开展的工序,投标人应提供自有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清单内生产设备应至少包含中频铸造设备、热处理设备、抛丸设备。设备清单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厂家,同时在备注栏中明确各设备的用途;对上述设备附现场实物照片及购买或租赁凭证影印件(同型号设备可只附1张现场实物照片,租赁有效期需超过2023年12月3)。
③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提供权属证明或有效使用权证明,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场地。
④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加工工序及对外合作协议,对产能进行说明,且月度产能不得低于70组。
⑤投标人应单独附页,对上述①-④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中应载明:“若招标人在后期发现任何不属实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质量保障能力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IS0 9001质量体系证明文件,且相关覆盖范围应包括铁路配件或器材的生产及铸造件生产。
②提供标的物中至少一种规格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具备 CMA 或 CAL、CNAS 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6.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①所提供货物应满足《标准轨距铁路道岔》(TB/T412-2020)及图纸有关要求。
②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后即开始供货,到货地点为成都市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胜村8组200号。提供相关的原材料备料方案、生产方案以及运输组织方案等,提供的方案中与承诺事项无充分证明关系或存在明显逻辑性错误的将被否决。
7.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2022年各一份标的物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所提供供货业绩对应业主单位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必须为良好或优秀。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
②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
(二)包件03、04:
1.商务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紧固件加工、销售。
2.财务能力要求:
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②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附注),每年均不得出现当年亏损情况,且2021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
③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有关查询截图。
3.认证和许可要求:无
4.生产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需提供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明确主要加工工序采用的方式(如委外或自行开展)。
②对自行开展的工序,投标人应提供自有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清单内生产设备应至少包含车床、滚丝机、攻牙(丝)设备。设备清单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厂家,同时在备注栏中明确各设备的用途;对上述设备附现场实物照片及购买或租赁凭证影印件(同型号设备可只附1张现场实物照片,租赁有效期需超过2023年12月3)。
③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提供权属证明或有效使用权证明,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场地。
④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加工工序及对外合作协议,对产能进行说明,且月度产能不得低于70组。
⑤投标人应单独附页,对上述①-④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中应载明:“若招标人在后期发现任何不属实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质量保障能力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IS0 9001质量体系证明文件,且相关覆盖范围应包括铁道配件或器材的生产以及紧固件的生产。
②提供标的物中至少一种规格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①所提供货物应满足《标准轨距铁路道岔》(TB/T412-2020)及图纸有关要求。
②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后即开始供货,到货地点为成都市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胜村8组200号。提供相关的原材料备料方案、生产方案以及运输组织方案等,提供的方案中与承诺事项无充分证明关系或存在明显逻辑性错误的将被否决。
7.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2021 年、2022年各一份标的物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所提供供货业绩对应业主单位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必须为良好或优秀。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
②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
(三)包件05:
1.商务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机械加工和锻造。
2.财务能力要求:
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②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附注),每年均不得出现当年亏损情况,且2021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
③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有关查询截图。
3.认证和许可要求:无
4.生产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需提供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明确主要加工工序采用的方式(如委外或自行开展)。
②对自行开展的工序,投标人应提供自有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清单内生产设备应至少包含模锻压力机、油压机、中频加热设备、热处理设备、机械加工设备。设备清单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厂家,同时在备注栏中明确各设备的用途;对上述设备附现场实物照片及购买或租赁凭证影印件(同型号设备可只附1张现场实物照片,租赁有效期需超过2023年12月3)。
③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提供权属证明或有效使用权证明,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场地。
④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加工工序及对外合作协议,对产能进行说明,且月度产能不得低于70组。
⑤投标人应单独附页,对上述①-④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中应载明:“若招标人在后期发现任何不属实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质量保障能力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IS0 9001质量体系证明文件,且相关覆盖范围应包括铁道配件或器材的生产以及紧固件的生产。
②提供标的物中至少一种规格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具备 CMA 或 CAL、CNAS 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6.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①所提供货物应满足《标准轨距铁路道岔》(TB/T412-2020)及图纸有关要求。
②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后即开始供货,到货地点为成都市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胜村8组200号。提供相关的原材料备料方案、生产方案以及运输组织方案等,提供的方案中与承诺事项无充分证明关系或存在明显逻辑性错误的将被否决。
7.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2021 年、2022年各一份标的物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所提供供货业绩对应业主单位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必须为良好或优秀。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
②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
(四)履约信用要求:(01、02、03、04、05包)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④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⑤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书面承诺)
(五)报价要求:(01、02、03、04、05包)
报价为落地价,投标人须报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和含税总价(评标时以不含税总价进行排序并推荐)。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施设备费、交通费、管理费、培训费、利润及税费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其他要求:(01、02、03、04、05包)
1.招标人将进行现场考察,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及其他有关考察,出具考察报告,明确考察结论,并报请招标人上级单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确认结果后定标,发布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时限及其他要求制作样品,样品由招标人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进行后续批量生产。样品制作时限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2,若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制作样品或制作的样品检测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若中标单位非招标人既有CRCC备案厂家,必须待招标人向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中心)报备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4.正常供货后,招标人会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现场产品检验,并核实有无转包或更换生产场地等情况。出现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生产场地或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情形,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为保障供应,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在包件1、包件2排名均为第1名,则该中标人中包件1,包件2推荐排名第二名为推荐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在包件3、包件4排名均为第1名,则该中标人中包件3,包件4推荐排名第二名为推荐中标人。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 2月 1起至2月2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1.招标条件
受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包件01、02:
1.商务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铸造及机械加工。
2.财务能力要求:
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②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附注),每年均不得出现当年亏损情况,且2021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
③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有关查询截图。
3.认证和许可要求:无
4.生产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需提供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明确主要加工工序采用的方式(如委外或自行开展)。
②对自行开展的工序,投标人应提供自有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清单内生产设备应至少包含中频铸造设备、热处理设备、抛丸设备。设备清单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厂家,同时在备注栏中明确各设备的用途;对上述设备附现场实物照片及购买或租赁凭证影印件(同型号设备可只附1张现场实物照片,租赁有效期需超过2023年12月3)。
③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提供权属证明或有效使用权证明,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场地。
④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加工工序及对外合作协议,对产能进行说明,且月度产能不得低于70组。
⑤投标人应单独附页,对上述①-④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中应载明:“若招标人在后期发现任何不属实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质量保障能力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IS0 9001质量体系证明文件,且相关覆盖范围应包括铁路配件或器材的生产及铸造件生产。
②提供标的物中至少一种规格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具备 CMA 或 CAL、CNAS 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6.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①所提供货物应满足《标准轨距铁路道岔》(TB/T412-2020)及图纸有关要求。
②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后即开始供货,到货地点为成都市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胜村8组200号。提供相关的原材料备料方案、生产方案以及运输组织方案等,提供的方案中与承诺事项无充分证明关系或存在明显逻辑性错误的将被否决。
7.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2022年各一份标的物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所提供供货业绩对应业主单位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必须为良好或优秀。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
②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
(二)包件03、04:
1.商务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紧固件加工、销售。
2.财务能力要求:
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②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附注),每年均不得出现当年亏损情况,且2021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
③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有关查询截图。
3.认证和许可要求:无
4.生产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需提供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明确主要加工工序采用的方式(如委外或自行开展)。
②对自行开展的工序,投标人应提供自有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清单内生产设备应至少包含车床、滚丝机、攻牙(丝)设备。设备清单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厂家,同时在备注栏中明确各设备的用途;对上述设备附现场实物照片及购买或租赁凭证影印件(同型号设备可只附1张现场实物照片,租赁有效期需超过2023年12月3)。
③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提供权属证明或有效使用权证明,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场地。
④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加工工序及对外合作协议,对产能进行说明,且月度产能不得低于70组。
⑤投标人应单独附页,对上述①-④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中应载明:“若招标人在后期发现任何不属实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质量保障能力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IS0 9001质量体系证明文件,且相关覆盖范围应包括铁道配件或器材的生产以及紧固件的生产。
②提供标的物中至少一种规格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①所提供货物应满足《标准轨距铁路道岔》(TB/T412-2020)及图纸有关要求。
②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后即开始供货,到货地点为成都市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胜村8组200号。提供相关的原材料备料方案、生产方案以及运输组织方案等,提供的方案中与承诺事项无充分证明关系或存在明显逻辑性错误的将被否决。
7.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2021 年、2022年各一份标的物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所提供供货业绩对应业主单位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必须为良好或优秀。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
②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
(三)包件05:
1.商务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机械加工和锻造。
2.财务能力要求:
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②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附注),每年均不得出现当年亏损情况,且2021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
③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有关查询截图。
3.认证和许可要求:无
4.生产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需提供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明确主要加工工序采用的方式(如委外或自行开展)。
②对自行开展的工序,投标人应提供自有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清单内生产设备应至少包含模锻压力机、油压机、中频加热设备、热处理设备、机械加工设备。设备清单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厂家,同时在备注栏中明确各设备的用途;对上述设备附现场实物照片及购买或租赁凭证影印件(同型号设备可只附1张现场实物照片,租赁有效期需超过2023年12月3)。
③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提供权属证明或有效使用权证明,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场地。
④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加工工序及对外合作协议,对产能进行说明,且月度产能不得低于70组。
⑤投标人应单独附页,对上述①-④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中应载明:“若招标人在后期发现任何不属实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质量保障能力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IS0 9001质量体系证明文件,且相关覆盖范围应包括铁道配件或器材的生产以及紧固件的生产。
②提供标的物中至少一种规格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具备 CMA 或 CAL、CNAS 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6.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①所提供货物应满足《标准轨距铁路道岔》(TB/T412-2020)及图纸有关要求。
②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后即开始供货,到货地点为成都市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胜村8组200号。提供相关的原材料备料方案、生产方案以及运输组织方案等,提供的方案中与承诺事项无充分证明关系或存在明显逻辑性错误的将被否决。
7.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2021 年、2022年各一份标的物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所提供供货业绩对应业主单位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必须为良好或优秀。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
②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
(四)履约信用要求:(01、02、03、04、05包)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④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⑤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书面承诺)
(五)报价要求:(01、02、03、04、05包)
报价为落地价,投标人须报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和含税总价(评标时以不含税总价进行排序并推荐)。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施设备费、交通费、管理费、培训费、利润及税费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其他要求:(01、02、03、04、05包)
1.招标人将进行现场考察,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及其他有关考察,出具考察报告,明确考察结论,并报请招标人上级单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确认结果后定标,发布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时限及其他要求制作样品,样品由招标人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进行后续批量生产。样品制作时限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2,若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制作样品或制作的样品检测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若中标单位非招标人既有CRCC备案厂家,必须待招标人向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中心)报备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4.正常供货后,招标人会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现场产品检验,并核实有无转包或更换生产场地等情况。出现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生产场地或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情形,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为保障供应,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在包件1、包件2排名均为第1名,则该中标人中包件1,包件2推荐排名第二名为推荐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在包件3、包件4排名均为第1名,则该中标人中包件3,包件4推荐排名第二名为推荐中标人。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 2月 1起至2月2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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