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公告
日期: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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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南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辉煌村6组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设计: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50个硐口(大佛岩武隆侧13个、川洞湾7个、灰河8个、大佛岩南川侧18个、大土3个、575m原矿外部运输主平窿1个,共计50个硐口)及7个高位水池检修口(大佛岩武隆侧2个、大佛岩上采区1个、大佛岩中采区1个、大佛岩下采区1个、灰河上采区1个、灰河下采区1个,共计7个高位水池)的永久性封堵施工设计,并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备案。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指导现场施工。2.根据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川洞湾、灰河、大佛岩上采区、大佛岩中采区4个污水处理站的施工设计,并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备案。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指导现场施工,污水处理站能够持续运行;污水处理站必须具有污水收集系统和达标排放系统,将采区各个硐口的污水收集后集中处理并有组织排放,设计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直接排放标准。3.根据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大佛岩1200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设计,并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备案。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指导现场施工。4.根据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大佛岩铝土矿闭坑地质报告和大土铝土矿闭坑地质报告编制,并报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2.4.2设备采购:按设计要求,承担川洞湾1个、灰河1个、大佛岩上采区1个、大佛岩中采区1个共计4个污水处理站的设备采购工作。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该类设备应有的法定资质,采购的设备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采购的设备能够满足污水处理站持续运营的需要。
2.4.3现场施工:1.承包人负责建立矿山治理工程施工控制网。每个污水处理站附近至少埋设2个永久性控制点,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应当为现场实测图纸。发包人不提供测量控制点,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测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按设计要求完成50个硐口(大佛岩武隆侧13个、川洞湾7个、灰河8个、大佛岩南川侧18个、大土3个、575m原矿外部运输主平窿1个,共计50个硐口)及7个高位水池检修口(大佛岩武隆侧2个、大佛岩上采区1个、大佛岩中采区1个、大佛岩下采区1个、灰河上采区1个、灰河下采区1个,共计7个高位水池)的永久性封堵施工。达到政府验收标准,通过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3.按设计要求完成川洞湾1个、灰河1个、大佛岩上采区1个、大佛岩中采区1个共计4个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施工。达到政府验收标准,通过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4.按设计要求完成大佛岩铝土矿1200渣场进行土地复垦施工,并开展5年期的监测管护,最终达到政府验收标准,通过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5.承包人应当全力协助发包人开展上述工程内容必须的外部协调工作并承担外部协调所必须的费用。6.现场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水、电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为1个月,闭坑地质报告编制为3个月,现场施工工期6个月,土地复垦管护期5年。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地方政府要求,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满足施工需求,并能够通过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按照设计对硐口封堵、土地复垦、污水处理站进行施工,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通过发包人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污水处理站能够满足持续运行需求,设备质量合格,水处理后能够达到排放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3-02-17 11:00——2023-02-22 11:00(北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3-03-10 09:00(北京)
六、开标及地点
开标:2023-03-10 09:00(北京)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南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辉煌村6组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设计: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50个硐口(大佛岩武隆侧13个、川洞湾7个、灰河8个、大佛岩南川侧18个、大土3个、575m原矿外部运输主平窿1个,共计50个硐口)及7个高位水池检修口(大佛岩武隆侧2个、大佛岩上采区1个、大佛岩中采区1个、大佛岩下采区1个、灰河上采区1个、灰河下采区1个,共计7个高位水池)的永久性封堵施工设计,并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备案。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指导现场施工。2.根据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川洞湾、灰河、大佛岩上采区、大佛岩中采区4个污水处理站的施工设计,并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备案。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指导现场施工,污水处理站能够持续运行;污水处理站必须具有污水收集系统和达标排放系统,将采区各个硐口的污水收集后集中处理并有组织排放,设计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直接排放标准。3.根据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大佛岩1200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设计,并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备案。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指导现场施工。4.根据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大佛岩铝土矿闭坑地质报告和大土铝土矿闭坑地质报告编制,并报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2.4.2设备采购:按设计要求,承担川洞湾1个、灰河1个、大佛岩上采区1个、大佛岩中采区1个共计4个污水处理站的设备采购工作。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该类设备应有的法定资质,采购的设备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采购的设备能够满足污水处理站持续运营的需要。
2.4.3现场施工:1.承包人负责建立矿山治理工程施工控制网。每个污水处理站附近至少埋设2个永久性控制点,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应当为现场实测图纸。发包人不提供测量控制点,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测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按设计要求完成50个硐口(大佛岩武隆侧13个、川洞湾7个、灰河8个、大佛岩南川侧18个、大土3个、575m原矿外部运输主平窿1个,共计50个硐口)及7个高位水池检修口(大佛岩武隆侧2个、大佛岩上采区1个、大佛岩中采区1个、大佛岩下采区1个、灰河上采区1个、灰河下采区1个,共计7个高位水池)的永久性封堵施工。达到政府验收标准,通过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3.按设计要求完成川洞湾1个、灰河1个、大佛岩上采区1个、大佛岩中采区1个共计4个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施工。达到政府验收标准,通过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4.按设计要求完成大佛岩铝土矿1200渣场进行土地复垦施工,并开展5年期的监测管护,最终达到政府验收标准,通过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5.承包人应当全力协助发包人开展上述工程内容必须的外部协调工作并承担外部协调所必须的费用。6.现场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水、电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为1个月,闭坑地质报告编制为3个月,现场施工工期6个月,土地复垦管护期5年。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地方政府要求,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满足施工需求,并能够通过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按照设计对硐口封堵、土地复垦、污水处理站进行施工,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通过发包人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污水处理站能够满足持续运行需求,设备质量合格,水处理后能够达到排放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要求 | 提供(2020-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1.项目经理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现场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2023-02-17 11:00——2023-02-22 11:00(北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3-03-10 09:00(北京)
六、开标及地点
开标:2023-03-10 09: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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