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配电工程封闭母线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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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开委复【20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配电工程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封闭母线等(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
历天内。
2.4标段划分:1个
2.5招标控制价:571.08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7产品保修期:2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9月-2023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7)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的期间。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11)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
说明: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2 月 23 日至2023年 3 月 1 日;
本招标项目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开委复【20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配电工程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封闭母线等(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封闭母线 | 米 | 252 | 封闭绝缘母线1kV,2500A,四相,铜,(含安装、吊架、连接铜排、软连接,低压柜、转接箱、始端箱) | |
2 | 封闭母线 | 米 | 1836 | 封闭绝缘母线1kV,400A,四相,铜配置见图(含母线槽始端箱,插接箱、支架,弹簧支架,卡箍等。含安装调试等) | |
3 | 电缆桥架 | 米 | 1235 | 200*100 壁厚≥2mm桥架防腐采用镀锌加喷塑含安装、开孔、三通、转角、吊架等,实测为准 | |
4 | 电缆桥架 | 米 | 702 | 300*100 壁厚≥2mm桥架防腐采用镀锌加喷塑含安装、开孔、三通、转角、吊架等,实测为准 | |
5 | 电缆桥架 | 米 | 3423 | 300*200 壁厚≥2mm桥架防腐采用镀锌加喷塑含安装、开孔、三通、转角、吊架等,实测为准 | |
6 | 电缆桥架 | 米 | 370 | 400*100 壁厚≥2mm桥架防腐采用镀锌加喷塑含安装、开孔、三通、转角、吊架等,实测为准 | |
7 | 电缆桥架 | 米 | 180 | 600*100 壁厚≥2mm桥架防腐采用镀锌加喷塑含安装、开孔、三通、转角、吊架等,以实测为准 |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
2.4标段划分:1个
2.5招标控制价:571.08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7产品保修期:2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9月-2023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7)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11)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
说明: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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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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