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日期:2023-02-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3130号;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项目编号:JLWL--0204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543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临床检验设备,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免费质保期:1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经销商/代理商),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
-2021年12月3
)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投标人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供货、安装、调试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8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
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2月2
至2023年03月0
,每天
08:30至11:30,
13:00 至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3130号;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项目编号:JLWL--0204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543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临床检验设备,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免费质保期:1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经销商/代理商),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投标人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供货、安装、调试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8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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