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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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
建设项目室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由红发改发【2019】130号、兰教规【2020】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建设资金为市级资金、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
2、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3、建设规模: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包括:综合教学楼、教学楼、宿舍楼、综合体育楼室外道路,运动场、围墙、室外管网、开闭所、景观绿化、照明和智能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4、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南部
5、资金来源:市级资金、区级配套资金
6、工程投资:总投资约46242.64万元,其中室外工程约8997.95万元。
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9、计划工期30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
计划竣工日期:2001月2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2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8、省内企业须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省外企业根据甘建服 296号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 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依据甘建法【2019】377号文,执行修改后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 号)文,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日期:2023年02月23日—2023年02 月 28 日
建设项目室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由红发改发【2019】130号、兰教规【2020】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建设资金为市级资金、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
2、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3、建设规模: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教育设施(高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包括:综合教学楼、教学楼、宿舍楼、综合体育楼室外道路,运动场、围墙、室外管网、开闭所、景观绿化、照明和智能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4、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南部
5、资金来源:市级资金、区级配套资金
6、工程投资:总投资约46242.64万元,其中室外工程约8997.95万元。
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9、计划工期30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
计划竣工日期:2001月2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2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8、省内企业须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省外企业根据甘建服 296号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 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依据甘建法【2019】377号文,执行修改后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 号)文,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日期:2023年02月23日—2023年0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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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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