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征拆费用技术咨询服务项目BYJTZD-ZCSJ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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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征拆费用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征拆费用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征地1061亩,拆迁33.3419万平方米,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概算费用约21.12亿元。
2.2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BYJTZD-ZCSJ标段。
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查征地拆迁的各项手续是否合规合法,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程序是否符合建设业主管理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2)全面审核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清理丈量、费用测算、补偿兑付、手续办理、征地工作经费、资料收集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对征迁数据应进行分类统计(如房屋、企业等)。全程参与特殊事项拆迁补偿的相关谈判,确保补偿内容、标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根据协议、纪要、文件、征地设计图纸(含变更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建设业主实际征地拆迁资金拨付资料、地方政府实际支付征地拆迁资金资料等,核查征地拆迁发生数量的真实性、符合性,以及补偿单价的真实性、合法性。
(4)对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资料及征迁档案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和提出审计意见。
(5)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业主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6)铁路征迁机构设置及工作方式的合理性、规范性提建议或意见。
(7)配合甲方与有关单位商谈和处理征迁有关费用事宜。
(8)对跟踪审计结果负责,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国家审计涉及到的征地拆迁审计工作,满足征地拆迁补偿费清概组卷报批要求等。
(9)地方政府资金到位情况;
(10)耕地林地保护政策的落实。重点审查耕地的占补平衡和森林植被的恢复及相关经费的使用情况。
(11)提交审计报告及其它相关咨询意见。
(12)专业审计人员驻场人数根据现场工作情况确定,驻场人员听从甲方调度。
2.3服务周期
从发包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计划开始服务
:2023年 3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2业绩要求:
2017年1月
以来(以交/竣工
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征地拆迁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审计(或审价),或2017年1月
以来(以开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正在承担征地拆迁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铁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审计(或审价)。
3.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服务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段为最近三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2月或2023年1月~2023年3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与本项目相关的审计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沿江铁路(通州段)征拆费用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征地1061亩,拆迁33.3419万平方米,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概算费用约21.12亿元。
2.2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BYJTZD-ZCSJ标段。
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查征地拆迁的各项手续是否合规合法,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程序是否符合建设业主管理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2)全面审核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清理丈量、费用测算、补偿兑付、手续办理、征地工作经费、资料收集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对征迁数据应进行分类统计(如房屋、企业等)。全程参与特殊事项拆迁补偿的相关谈判,确保补偿内容、标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根据协议、纪要、文件、征地设计图纸(含变更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建设业主实际征地拆迁资金拨付资料、地方政府实际支付征地拆迁资金资料等,核查征地拆迁发生数量的真实性、符合性,以及补偿单价的真实性、合法性。
(4)对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资料及征迁档案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和提出审计意见。
(5)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业主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6)铁路征迁机构设置及工作方式的合理性、规范性提建议或意见。
(7)配合甲方与有关单位商谈和处理征迁有关费用事宜。
(8)对跟踪审计结果负责,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国家审计涉及到的征地拆迁审计工作,满足征地拆迁补偿费清概组卷报批要求等。
(9)地方政府资金到位情况;
(10)耕地林地保护政策的落实。重点审查耕地的占补平衡和森林植被的恢复及相关经费的使用情况。
(11)提交审计报告及其它相关咨询意见。
(12)专业审计人员驻场人数根据现场工作情况确定,驻场人员听从甲方调度。
2.3服务周期
从发包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计划开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2业绩要求:
2017年1月
3.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服务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与本项目相关的审计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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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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