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3年度长江汇龙段江堤巡防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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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磋商公告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2023年度长江汇龙段江堤巡防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启东市2023年度长江汇龙段江堤巡防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6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
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
、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
、磋商
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3年03月0
17时00分之前。
开标(磋商)
:2023年03月0
09:00(北京
)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2023年度长江汇龙段江堤巡防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启东市2023年度长江汇龙段江堤巡防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6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
1.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3年03月0
开标(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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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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