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2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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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6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招标人为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的批复(皖政秘【2021】86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02标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
2.2项目名称:S6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2标
2.3工程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2.4招标人: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工程概况:项目起于蚌埠市怀远县包集镇接S08五蒙高速,自东北向西南布线,在怀远县与潘集区交界处茨淮新河进入淮南,经夹沟镇、古沟乡、田集街道、芦集镇、凤凰湖镇,终于淮南市凤台县桂集镇接G0321德上高速。蚌埠段约47.4公里。
2.6招标类别:服务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02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2.8最高投标限价:0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5万元。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02标段为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范围。
2.10计划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周期:
0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服务节点时限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有权根据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就招标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02标段
①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地勘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委任地勘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2023年2月2至开标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3月210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
2.2项目名称:S6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2标
2.3工程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2.4招标人: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工程概况:项目起于蚌埠市怀远县包集镇接S08五蒙高速,自东北向西南布线,在怀远县与潘集区交界处茨淮新河进入淮南,经夹沟镇、古沟乡、田集街道、芦集镇、凤凰湖镇,终于淮南市凤台县桂集镇接G0321德上高速。蚌埠段约47.4公里。
2.6招标类别:服务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02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02 |
S6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设计咨询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02标段为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范围。
2.10计划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周期:
0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服务节点时限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有权根据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就招标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02 |
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①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①自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业绩,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为准。 ②自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咨询业绩,设计咨询内容须同时包含勘察监理(或咨询)、初步设计阶段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
①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地勘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委任地勘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2023年2月2至开标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3月2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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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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