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科研大楼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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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科研大楼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预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注册后查看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科研大楼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
2.3、建设地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5758.42平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4607.59平方,地下建筑面积 41150.83平方。地上25层,地下4层,地上高度99.8米,框架-剪力墙结构。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3月1前竣工交付使用。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2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以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5.2凡是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北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2023年3月209时00分。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科研大楼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预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注册后查看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科研大楼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
2.3、建设地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5758.42平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4607.59平方,地下建筑面积 41150.83平方。地上25层,地下4层,地上高度99.8米,框架-剪力墙结构。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3月1前竣工交付使用。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2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以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5.2凡是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北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2023年3月2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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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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