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销售费用-培训费-(二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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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销售费用-培训费-(二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标段名称:销售费用-培训费-20221110003(二次)
2.2实施地点:全国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止
2.4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1,662,012.00(元)人民币
2.5 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2020年、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1个汽车售后技术培训项目(至少包含1个新能源汽车术售后技术培训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2年及以上(按年累加,可不连续)汽车行业培训项目管理经验,需为申请人的自身人员,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无效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需体现服务过的汽车行业项目名称及汽车品牌);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3)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工作合同。
2、其他主要人员应针对本项目合理配置且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能为本项目建立至少4人的专属服务团队;其中课程开发培训老师至少2人,行政人员至少1人,且在长春设有办事处或能够驻厂办公。课程开发培训老师均必须有3年及以上(按年累加,可不连续)汽车行业售后服务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按年累加,可不连续)汽车售后技术培训课程开发或授课经验,且课程开发培训老师中至少2人有电工证;行政人员需要1年及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验。需为申请人的自身人员,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无效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人员身份证号;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简历表(需体现服务过的汽车品牌或车型);
3)拟委任的课程开发培训老师电工证复印件(至少2人);
4)投标人与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工作合同。
5)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若该项目中标,委任实际服务人员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人员一致,不得同时服务其他项目,且在长春设有办事处或能够驻厂办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公司应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
2)分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业绩无效;
3)分公司投标时,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4)分公司投标时,须按财务要求提供分公司相应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3时至2023年3月23时( (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标段名称:销售费用-培训费-20221110003(二次)
2.2实施地点:全国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止
2.4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1,662,012.00(元)人民币
2.5 服务内容:
业务内容 | 工作量预估 |
培训课程开发 | 10个 |
授课实施(含差旅及培训行政) | 425天 |
培训教材及物料 | 2272套 |
维修工艺升级视频课程开发 | 450分钟 |
案例直播培训 | 50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2020年、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1个汽车售后技术培训项目(至少包含1个新能源汽车术售后技术培训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2年及以上(按年累加,可不连续)汽车行业培训项目管理经验,需为申请人的自身人员,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无效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需体现服务过的汽车行业项目名称及汽车品牌);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3)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工作合同。
2、其他主要人员应针对本项目合理配置且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能为本项目建立至少4人的专属服务团队;其中课程开发培训老师至少2人,行政人员至少1人,且在长春设有办事处或能够驻厂办公。课程开发培训老师均必须有3年及以上(按年累加,可不连续)汽车行业售后服务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按年累加,可不连续)汽车售后技术培训课程开发或授课经验,且课程开发培训老师中至少2人有电工证;行政人员需要1年及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验。需为申请人的自身人员,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无效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人员身份证号;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简历表(需体现服务过的汽车品牌或车型);
3)拟委任的课程开发培训老师电工证复印件(至少2人);
4)投标人与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工作合同。
5)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若该项目中标,委任实际服务人员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人员一致,不得同时服务其他项目,且在长春设有办事处或能够驻厂办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公司应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
2)分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业绩无效;
3)分公司投标时,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4)分公司投标时,须按财务要求提供分公司相应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3时至2023年3月23时( (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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