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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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新建8栋学生宿舍和1栋食堂,总建筑面积43900平方米,拆除原地块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地上建筑面积39700平方米,包括学生宿舍35000平方米、食堂4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匡算23554.36万元。所需资金由南京师范大学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开项表及物料表)、施工阶段现场设计配合服务,以及设计各阶段的报建报批报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及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成果提交要求:方案设计启动指令下达后2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9.69万元。其中方案设计投标限价89.92万元,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投标限价269.7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17:00(北京)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新建8栋学生宿舍和1栋食堂,总建筑面积43900平方米,拆除原地块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地上建筑面积39700平方米,包括学生宿舍35000平方米、食堂4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匡算23554.36万元。所需资金由南京师范大学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开项表及物料表)、施工阶段现场设计配合服务,以及设计各阶段的报建报批报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及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成果提交要求:方案设计启动指令下达后2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9.69万元。其中方案设计投标限价89.92万元,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投标限价269.7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17:00(北京)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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