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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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经121号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
2.2 工程规模: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范围包括政府集中办公区、财苑会议中心、老中医院、老影剧院、凤凰城小区东侧、回龙路北侧(体育公园)、上悦城南地块1(人民桥下)、职业中学北侧及小西湖步行街立体车库、地面停车位、透水沥青砼车行道、绿化隔离带、车棚、立体车库土建;智能化、机械车位等工程。总投资额约3811万元。
2.3 招标范围: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9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 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且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外省企业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未提供承诺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大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并提供2022年08月至2023年0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二、方法三现场随机抽取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 2023年03月0至2023年03月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 2023年 03 月 16 日 14 时30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
2.2 工程规模: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范围包括政府集中办公区、财苑会议中心、老中医院、老影剧院、凤凰城小区东侧、回龙路北侧(体育公园)、上悦城南地块1(人民桥下)、职业中学北侧及小西湖步行街立体车库、地面停车位、透水沥青砼车行道、绿化隔离带、车棚、立体车库土建;智能化、机械车位等工程。总投资额约3811万元。
2.3 招标范围: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9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 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且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外省企业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未提供承诺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大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并提供2022年08月至2023年0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二、方法三现场随机抽取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 2023年03月0至2023年03月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 2023年 03 月 16 日 14 时3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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