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政企核心客户综合服务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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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政企核心客户综合服务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政企核心客户综合服务保障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政企核心客户综合服务保障项目,预估不含税规模为4622641元(税率6%)。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走访有上云需求的核心客户,挖掘并梳理客户现有业务流程和服务器、网络等现状,制定上云方案;2、根据不同行业客户云桌面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撑服务;3、提供天翼云应用、云电脑办公全流程技术培训服务;4、为区域内政企核心客户提供互联网公司产品、设备体验服务;5、为政企核心客户上门提供设备体验服务、行业终端和应用安装及调测、免费清洗、贴膜等保养,以及保养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终端等服务;6、为政企核心客户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按照体验目标,设计制定标准体验报告,辅助客户完成体验报告填写工作并将体验报告分类汇总形成具有行业指导意见的体验报告等内容;7、专网电路运维服务及互联网出口保障;8、固定电话通信保障、5G通信终端保障、卫星电话通信保障、5G MEC执法仪调度平台保障;9、无线WIFI办公网保障;10、ICP备案服务:首次备案申请、已有备案申请、新增网站接入、备案信息变更。
1.3本项目划分为不划分标段。
1.4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情况如下: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须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内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03月0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政企核心客户综合服务保障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政企核心客户综合服务保障项目,预估不含税规模为4622641元(税率6%)。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走访有上云需求的核心客户,挖掘并梳理客户现有业务流程和服务器、网络等现状,制定上云方案;2、根据不同行业客户云桌面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撑服务;3、提供天翼云应用、云电脑办公全流程技术培训服务;4、为区域内政企核心客户提供互联网公司产品、设备体验服务;5、为政企核心客户上门提供设备体验服务、行业终端和应用安装及调测、免费清洗、贴膜等保养,以及保养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终端等服务;6、为政企核心客户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按照体验目标,设计制定标准体验报告,辅助客户完成体验报告填写工作并将体验报告分类汇总形成具有行业指导意见的体验报告等内容;7、专网电路运维服务及互联网出口保障;8、固定电话通信保障、5G通信终端保障、卫星电话通信保障、5G MEC执法仪调度平台保障;9、无线WIFI办公网保障;10、ICP备案服务:首次备案申请、已有备案申请、新增网站接入、备案信息变更。
1.3本项目划分为不划分标段。
1.4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情况如下:
服务类型 | 预估场次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黄金级服务 | 110 | 13042.45 |
白金级服务 | 70 | 24953.77 |
钻石级服务 | 40 | 36030.19 |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须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内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03月0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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