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党校旧楼)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11,953.9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西大门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13,197.5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3,197.5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南立面外墙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6,774.2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56,774.2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清洗门窗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1,982.1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1,982.1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西大门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南立面外墙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清洗门窗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西大门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3.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或投标保函;
3.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南立面外墙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3.2供应商必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近半年2022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8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或投标保函;
3.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清洗门窗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3.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或投标保函;
3.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3月0至2023年03月1,每天08:00:00至12:00:00,12:00:00至18:00:00(北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3年03月2 13时30分00秒(北京)
项目名称:(党校旧楼)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11,953.9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西大门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13,197.5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3,197.5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西大门维修改造工程 | 1(标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713,197.58 | 713,197.58 |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南立面外墙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6,774.2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56,774.2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建筑工程 | 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南立面外墙改造 | 1(标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956,774.25 | 2,956,774.25 |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清洗门窗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1,982.1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1,982.1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建筑工程 | 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清洗门窗工程 | 1(标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341,982.10 | 341,982.10 |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西大门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南立面外墙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清洗门窗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西大门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3.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或投标保函;
3.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南立面外墙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3.2供应商必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近半年2022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8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或投标保函;
3.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榆林市接待中心(党校旧楼)办公楼清洗门窗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3.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或投标保函;
3.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3月0至2023年03月1,每天08:00:00至12:00:00,12:00:00至18:00:00(北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3年03月2 13时30分00秒(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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