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TLDD-JL4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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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TLDD-JL4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行服〔2023〕1号、常发改行服〔2023〕2号、常发改行服〔2023〕3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行服〔2023〕9号、常发改行服〔2023〕10号、常发改行服〔2023〕18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区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起于长扬路,向北利用老路,终于龙城大道以北与黄河西路交叉处,路线长度19.8km。本标段范围如下:
①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振中路-新北区界)(K11+094.392~K14+005.884),路线全长约2.912km。高架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建安费约7.87亿元。
②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新北区界-规划润园路)(K14+005.884~K19+305.163)起于新北区界,沿腾龙路线位向北布设,跨越星港路、涉铁段、飞龙西路至规划润园路,其中涉铁段(K16+863.175~K17+855.175)不在此标段范围内,标段路线全长约4.307km。高架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建安费约10.73亿元。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标段号为TLDD-JL4,主要工作内容为标段范围内路基(含底基层)、桥涵、雨污水管道、线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交安、绿化等附属工程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的监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计划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具体以施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与施工项目同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或其控股检测机构设有交通资质的中心试验室(即中心试验室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业绩条件:
投标人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
(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项目的施工监理:
A、对应施工建安费不低于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B、单座桥梁多孔跨径总长大于5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AB两者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③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2)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监理)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
(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
为准)担任过以下项目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均不含副职):
A、对应施工建安费不低于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B、单座桥梁多孔跨径总长大于5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AB两者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③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请在投标截止
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行服〔2023〕1号、常发改行服〔2023〕2号、常发改行服〔2023〕3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行服〔2023〕9号、常发改行服〔2023〕10号、常发改行服〔2023〕18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区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起于长扬路,向北利用老路,终于龙城大道以北与黄河西路交叉处,路线长度19.8km。本标段范围如下:
①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振中路-新北区界)(K11+094.392~K14+005.884),路线全长约2.912km。高架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建安费约7.87亿元。
②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新北区界-规划润园路)(K14+005.884~K19+305.163)起于新北区界,沿腾龙路线位向北布设,跨越星港路、涉铁段、飞龙西路至规划润园路,其中涉铁段(K16+863.175~K17+855.175)不在此标段范围内,标段路线全长约4.307km。高架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建安费约10.73亿元。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标段号为TLDD-JL4,主要工作内容为标段范围内路基(含底基层)、桥涵、雨污水管道、线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交安、绿化等附属工程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的监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计划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具体以施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与施工项目同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或其控股检测机构设有交通资质的中心试验室(即中心试验室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业绩条件:
投标人2018年1月
A、对应施工建安费不低于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B、单座桥梁多孔跨径总长大于5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AB两者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③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2)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监理)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2018年1月
A、对应施工建安费不低于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B、单座桥梁多孔跨径总长大于5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AB两者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③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请在投标截止
(2)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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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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