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联通汇聚分流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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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联通汇聚分流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集中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北京联通汇聚分流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预估规模:模型一18套、模型二14套、模型三18套,GE光模块(单模LC,10KM)20个、10GE光模块(多模LC)80个、10GE光模块(单模LC,10KM)700个、10GE光模块(单模LC,40KM)20个、10GE光模块(单模LC,80KM)20个、25GE光模块(多模LC)400个、40GE光模块30个、100GE光模块(单模LC,10KM)440个,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此为项目预估规模,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1.1.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标准和要求。
1.1.4※实施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硬件设备7个自然日内到货,具备联调条件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业务上线。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1.1.5※保修期限:系统终验合格后保修至少2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2093011.5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2.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1.2 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财务要求:
2.2.1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2.3.1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至少2份且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汇聚分流相关的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以合同或有效框架订单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一份订单记一份业绩,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4 人员要求:
2.4.1投标人须提供自系统上线至保修期结束至少2人的驻地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其中硬件工程师、软件应用服务工程师至少各1人。
2.4.2投标人须承诺在系统试运行期间,驻地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提供支持服务。
注:以上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人员必须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5.3 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本项目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的接受代理商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9.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3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9.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9.5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9.6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9.7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 时 / 分至 / 时 / 分,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3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为 (集中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北京联通汇聚分流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预估规模:模型一18套、模型二14套、模型三18套,GE光模块(单模LC,10KM)20个、10GE光模块(多模LC)80个、10GE光模块(单模LC,10KM)700个、10GE光模块(单模LC,40KM)20个、10GE光模块(单模LC,80KM)20个、25GE光模块(多模LC)400个、40GE光模块30个、100GE光模块(单模LC,10KM)440个,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此为项目预估规模,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1.1.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标准和要求。
1.1.4※实施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硬件设备7个自然日内到货,具备联调条件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业务上线。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1.1.5※保修期限:系统终验合格后保修至少2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2093011.5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2.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1.2 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财务要求:
2.2.1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2.3.1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至少2份且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汇聚分流相关的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以合同或有效框架订单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一份订单记一份业绩,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4 人员要求:
2.4.1投标人须提供自系统上线至保修期结束至少2人的驻地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其中硬件工程师、软件应用服务工程师至少各1人。
2.4.2投标人须承诺在系统试运行期间,驻地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提供支持服务。
注:以上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人员必须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5.3 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本项目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的接受代理商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9.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3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9.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9.5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9.6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9.7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 时 / 分至 / 时 / 分,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3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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