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路高架桥桥下空间景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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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路高架桥桥下空间景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路高架桥桥下空间景观设计项目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行审发【2017】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江陵路高架桥桥下空间景观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230省道-苏嘉杭高速)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起于230省道,止于苏嘉杭高速互通东侧, 改造道路全长约6.85km,建设高架桥5.71km。
2.2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共设1个标段,即JLL-QX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230省道-苏嘉杭高速)桥下空间的景观绿化、景观照明、景观园建等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a.设计工作: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230省道-苏嘉杭高速)桥下空间的景观绿化、景观照明、景观园建等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b.后续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
c.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 方案设计文件提交
: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评审后10天内,根据业主要求及评审意见完善设计方案,并提交最终设计方案;
b.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
:方案设计文件经业主确认后30天内(或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的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
以来(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
为准)内承担过一个景观绿化工程或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上技术职称,且在已完工的景观绿化工程或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为:2023年3月2
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
为:2023年3月2
10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路高架桥桥下空间景观设计项目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行审发【2017】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江陵路高架桥桥下空间景观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230省道-苏嘉杭高速)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起于230省道,止于苏嘉杭高速互通东侧, 改造道路全长约6.85km,建设高架桥5.71km。
2.2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共设1个标段,即JLL-QX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230省道-苏嘉杭高速)桥下空间的景观绿化、景观照明、景观园建等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a.设计工作: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230省道-苏嘉杭高速)桥下空间的景观绿化、景观照明、景观园建等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b.后续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
c.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 方案设计文件提交
b.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的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
(3)人员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上技术职称,且在已完工的景观绿化工程或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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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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