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废料脱水机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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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废料脱水机,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废料脱水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吉林石化公转型升级项目采购计划。
2.2招标范围:废料脱水机,1笔/2台。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10个月。
2.5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指定地点(吉林市)。
2.7最高投标限价:257万元。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
:合同生效后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3.2、业绩要求:
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有2台及以上用于含水高分子聚合物螺杆压榨脱水处理、单台干基处理能力≥0.5吨/小时、且运转1年及以上的成功工业化在用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及技术附件(有首页、签字页及清晰表明设备的处理能力、物料名称等信息)扫描件和用户签字盖章的在用证明文件、用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如不配合或经核实业绩虚假则废标。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7 08:00:00至2023-03-13 23:59:59(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废料脱水机,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废料脱水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吉林石化公转型升级项目采购计划。
2.2招标范围:废料脱水机,1笔/2台。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10个月。
2.5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指定地点(吉林市)。
2.7最高投标限价:257万元。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3.2、业绩要求:
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有2台及以上用于含水高分子聚合物螺杆压榨脱水处理、单台干基处理能力≥0.5吨/小时、且运转1年及以上的成功工业化在用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及技术附件(有首页、签字页及清晰表明设备的处理能力、物料名称等信息)扫描件和用户签字盖章的在用证明文件、用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如不配合或经核实业绩虚假则废标。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7 08:00:00至2023-03-13 23:59:59(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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