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江新区智慧环保平台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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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赣江新区智慧环保平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897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各应用系统的需求调研。2、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详细设计。3、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开发、测试、部署、调优、培训等工作,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并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完成7个标准规范的编制并交付:(1)《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规范》(2)《生态环境数据接入规范》(3)《生态环境数据质量管理规范》(4)《生态环境数据存储规范》(5)《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6)《生态环境数据中心接口规范》(7)《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安全管理规范》4、项目初验通过之日起进入软件3个月试运行期,收集用户意见,逐步修改完善系统功能,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采购人授权同意后可以适当提前或延后。试运行期结束后需上报试运行记录和试运行报告,初验的问题整改到位并经监理和采购单位确认、项目试运行合格,达到终验要求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进行终验。 5、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进入为期 3 年的售后服务期(包括系统免费维修及应急保障服务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3月0 00:00 至 2023年03月2 09: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和地点:
2023年03月2 09点30分 (北京)(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
项目名称:赣江新区智慧环保平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8975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注册后查看 | 赣江新区智慧环保平台项目 | 1 | 项 | 119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各应用系统的需求调研。2、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详细设计。3、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开发、测试、部署、调优、培训等工作,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并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完成7个标准规范的编制并交付:(1)《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规范》(2)《生态环境数据接入规范》(3)《生态环境数据质量管理规范》(4)《生态环境数据存储规范》(5)《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6)《生态环境数据中心接口规范》(7)《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安全管理规范》4、项目初验通过之日起进入软件3个月试运行期,收集用户意见,逐步修改完善系统功能,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采购人授权同意后可以适当提前或延后。试运行期结束后需上报试运行记录和试运行报告,初验的问题整改到位并经监理和采购单位确认、项目试运行合格,达到终验要求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进行终验。 5、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进入为期 3 年的售后服务期(包括系统免费维修及应急保障服务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3月0 00:00 至 2023年03月2 09: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和地点:
2023年03月2 09点30分 (北京)(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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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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