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联通吴忠市分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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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宁夏联通吴忠市分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确保吴忠市分公司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便于统一管理,现拟对吴忠市分公司及各县区网格物业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吴忠市分公司(含县区、网格)所有办公及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驾驶服务、职工食堂服务等事项。
1.3采购预算: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服务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新区明珠路市分公司、裕民西街老公司,利通东/西综合网格、青铜峡城区综合网格、青铜峡乡镇综合网格、同心综合网格、盐池综合网格、红寺堡综合网格。
1.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驾驶服务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4100元/人/月,保洁服务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4200元/人/月,职工食堂服务(厨师)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5000元/人/月、职工食堂服务(帮厨)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3500元/人/月,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一份。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如提供的发票为应答截止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一个框架合同下多份订单/结算单的仅算一份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应答人须承诺与所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薪资满足服务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司机9人)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司机驾驶证),为所有员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须提供特殊岗位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财务要求:应答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新注册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比选项目应答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0)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03月0至2023年03月13日,每日8:30时至17:30时(北京,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1.1项目概况:为确保吴忠市分公司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便于统一管理,现拟对吴忠市分公司及各县区网格物业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吴忠市分公司(含县区、网格)所有办公及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驾驶服务、职工食堂服务等事项。
1.3采购预算: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服务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新区明珠路市分公司、裕民西街老公司,利通东/西综合网格、青铜峡城区综合网格、青铜峡乡镇综合网格、同心综合网格、盐池综合网格、红寺堡综合网格。
1.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驾驶服务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4100元/人/月,保洁服务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4200元/人/月,职工食堂服务(厨师)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5000元/人/月、职工食堂服务(帮厨)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3500元/人/月,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一份。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如提供的发票为应答截止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一个框架合同下多份订单/结算单的仅算一份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应答人须承诺与所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薪资满足服务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司机9人)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司机驾驶证),为所有员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须提供特殊岗位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财务要求:应答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新注册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比选项目应答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0)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03月0至2023年03月13日,每日8:30时至17:30时(北京,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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