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样品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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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样品袋采购项目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预算金额:5.80万元。
2.2最高限价:5.50元/套(每套为白色、黑色样品袋各1只)。最高限价包括货物价格、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保险、管理费、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及相关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
2.3招标范围: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样品袋采购,采购数量10000套,每套包含白色、黑色样品袋各1只,规格均为(长*宽)120cm*80cm。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4.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7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查询截止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3.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
3.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任何业务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3.1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样品袋采购项目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预算金额:5.80万元。
2.2最高限价:5.50元/套(每套为白色、黑色样品袋各1只)。最高限价包括货物价格、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保险、管理费、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及相关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
2.3招标范围: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样品袋采购,采购数量10000套,每套包含白色、黑色样品袋各1只,规格均为(长*宽)120cm*80cm。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4.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7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查询截止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3.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
3.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任何业务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3.1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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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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