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炼钢干法除尘细灰气力输送至烧结球团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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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二炼钢干法除尘细灰气力输送至烧结球团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二炼钢干法除尘细灰气力输送至烧结球团总承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二炼钢干法除尘细灰气力输送至烧结球团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概况:二炼钢厂现有3套转炉干法除尘细灰气力输送至烧结1200m3灰库,本工程在此基础上通过改造,采用气力输送实现将转炉干法除尘细灰输送至烧结球团白云石仓,并将原烧结球团白云石仓的仓顶除尘器进行更新。
2.2工程主要内容:
(1)新建二炼钢至烧结球团三条气力输送管路。
(2)增设输灰切换控制阀组及其电气控制系统。
(3)设置氮气助推装置及其控制系统。
(4)烧结厂球团白云石仓仓顶除尘器拆除更新,风量约10000Nm3/h。
(5)增设沿线管道支架及利旧支架校核加固。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设备拆除及移位、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机试车、冷热负荷试车、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及相关技术服务,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工期:计划开工为合同生效,计划交工:合同生效后210天除尘器及气力输灰管道投入运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交工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0.3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具有1套1000米以上(含)气力输灰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或完工证明材料。业绩的相关工艺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盖公章的投产正常证明。)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2)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需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13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1. 招标条件
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二炼钢干法除尘细灰气力输送至烧结球团总承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二炼钢干法除尘细灰气力输送至烧结球团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概况:二炼钢厂现有3套转炉干法除尘细灰气力输送至烧结1200m3灰库,本工程在此基础上通过改造,采用气力输送实现将转炉干法除尘细灰输送至烧结球团白云石仓,并将原烧结球团白云石仓的仓顶除尘器进行更新。
2.2工程主要内容:
(1)新建二炼钢至烧结球团三条气力输送管路。
(2)增设输灰切换控制阀组及其电气控制系统。
(3)设置氮气助推装置及其控制系统。
(4)烧结厂球团白云石仓仓顶除尘器拆除更新,风量约10000Nm3/h。
(5)增设沿线管道支架及利旧支架校核加固。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设备拆除及移位、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机试车、冷热负荷试车、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及相关技术服务,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工期:计划开工为合同生效,计划交工:合同生效后210天除尘器及气力输灰管道投入运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交工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0.3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具有1套1000米以上(含)气力输灰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或完工证明材料。业绩的相关工艺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盖公章的投产正常证明。)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2)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需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13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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