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码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LSZYQXGC-KCSJ1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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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码头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码头泊位(兼顾集装箱功能)及后方堆场配套设施。
2.2 招标内容:
招标工作范围包括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码头项目(LSZYQXGC-KCSJ1标段)涉及的工程地质勘察(海域与陆域)、测量及浅底层剖面测量;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房建、智能化、道路、给排水、消防、暖通、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环保、安全、节能、导助航设施、数模专题等的设计及工程概算、经济效益分析、施工条件等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设计后续服务、与相关项目的设计配合、通过设计文件评审(智能化部分需通过业主同意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情报大队施工图审查),其中导助航设施需要取得海事部门的行政批复,协助业主申请办理各级政府的项目专项补贴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设计及服务等工作。
建设规模约4.5亿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勘察(测)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水下地形测量及岩土勘察报告(详勘)、水深测量报告和水下地形图。
(2)初步设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等相关资料。
(3)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交第三方审查;在收到第三方审查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等相关资料。
服务周期:2023年4月-2025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c、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2、人员配备要求:
a、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证书,且2018年1月以来担任过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EPC(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b、拟派项目勘察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2018年1月以来担任过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勘察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勘察分项负责人。
注:(1)业绩不包括水工结构预留、兼顾、改造、码头等级提升的设计项目;
(2)、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业绩须由牵头方提供)在2018年1月以来担任过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或EPC(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
注:(1)业绩不包括水工结构预留、兼顾、改造、码头等级提升的设计项目;
(2)、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
3.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黑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财务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为2023年03月209:30。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码头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码头泊位(兼顾集装箱功能)及后方堆场配套设施。
2.2 招标内容:
招标工作范围包括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码头项目(LSZYQXGC-KCSJ1标段)涉及的工程地质勘察(海域与陆域)、测量及浅底层剖面测量;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房建、智能化、道路、给排水、消防、暖通、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环保、安全、节能、导助航设施、数模专题等的设计及工程概算、经济效益分析、施工条件等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设计后续服务、与相关项目的设计配合、通过设计文件评审(智能化部分需通过业主同意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情报大队施工图审查),其中导助航设施需要取得海事部门的行政批复,协助业主申请办理各级政府的项目专项补贴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设计及服务等工作。
建设规模约4.5亿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勘察(测)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水下地形测量及岩土勘察报告(详勘)、水深测量报告和水下地形图。
(2)初步设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等相关资料。
(3)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交第三方审查;在收到第三方审查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等相关资料。
服务周期:2023年4月-2025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c、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2、人员配备要求:
a、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证书,且2018年1月以来担任过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EPC(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b、拟派项目勘察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2018年1月以来担任过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勘察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勘察分项负责人。
注:(1)业绩不包括水工结构预留、兼顾、改造、码头等级提升的设计项目;
(2)、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业绩须由牵头方提供)在2018年1月以来担任过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或EPC(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
注:(1)业绩不包括水工结构预留、兼顾、改造、码头等级提升的设计项目;
(2)、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
3.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黑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财务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为2023年03月2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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