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土告字[2023]08号桐土告字[2023]08号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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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告字08号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桐土告字08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
(一)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总计容面积:61021.944-66107.106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2000-2500平方米,零售商业需集中成片设置于地块西侧,娱乐计容建筑面积2500-3000平方米,娱乐需设置于地块西北侧;
3、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6730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公寓建筑面积,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配建车位按竞争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建一个车位,所配建的公寓及车位须无偿移交给桐乡市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4、土地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若需配建公寓的,须与桐乡市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配建公寓协议》(见下载文件),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配建公寓协议》(需配建公寓的);《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配建公寓协议》由桐乡市濮院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⑷被列入桐乡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安排
(一) 报名:2023年03月2至2023年03月3(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为2023年03月316:00时)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桐土告字08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每次增幅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1 |
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 |
桐乡市濮院镇十景塘东侧,茶家桥浜南侧,理想路西侧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娱乐用地 |
50851.62 |
1.2-1.3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51900 |
550 |
10400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娱乐用地40年 |
(一)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总计容面积:61021.944-66107.106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2000-2500平方米,零售商业需集中成片设置于地块西侧,娱乐计容建筑面积2500-3000平方米,娱乐需设置于地块西北侧;
3、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6730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公寓建筑面积,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配建车位按竞争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建一个车位,所配建的公寓及车位须无偿移交给桐乡市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4、土地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若需配建公寓的,须与桐乡市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配建公寓协议》(见下载文件),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配建公寓协议》(需配建公寓的);《桐乡市濮院镇2017-85-6地块配建公寓协议》由桐乡市濮院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⑷被列入桐乡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安排
(一) 报名:2023年03月2至2023年03月3(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为2023年03月3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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