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河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高端制造产业园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木方模板)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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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河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高端制造产业园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木方模板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2〕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市永清县内,建设用地呈东西长向的矩形。南邻鹏望道,东临翔广路,西临鹏程西路,北侧为市政绿地,总建设用地面积84705.65㎡,总建筑面积:109253.14㎡。项目共9个子项建筑,包括6栋标准厂房(多层丙类厂房),1栋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及地下车库,3个门房;2个构筑物,包括2个雨水调蓄池以及地面硬化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大门等,绿地面积8532.63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木方和模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开户行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
3.1.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且近两年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如有需提供近2年【(2021-2022)年连续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模要求;
3.1.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产品在建设项目中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21-2022)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供货要求,保证1个工作日内货物到现场开始使用;
⑤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
至2023年3月1
(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11:30、
14:30-17:00(北京
,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3月1
13:30。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河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高端制造产业园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木方模板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2〕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市永清县内,建设用地呈东西长向的矩形。南邻鹏望道,东临翔广路,西临鹏程西路,北侧为市政绿地,总建设用地面积84705.65㎡,总建筑面积:109253.14㎡。项目共9个子项建筑,包括6栋标准厂房(多层丙类厂房),1栋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及地下车库,3个门房;2个构筑物,包括2个雨水调蓄池以及地面硬化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大门等,绿地面积8532.63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木方和模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开户行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
3.1.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且近两年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如有需提供近2年【(2021-2022)年连续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模要求;
3.1.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产品在建设项目中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21-2022)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供货要求,保证1个工作日内货物到现场开始使用;
⑤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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