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伽师县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储能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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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里木油田伽师县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储能EPC总承包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油气新能源〔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克孜勒博依乡,位于伽师县东南部27km处,项目建设地为荒漠、部分沙漠地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范围为塔里木油田伽师县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配套储能和6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储能部分,主要包含150MW/600MWh储能系统。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
计划并网日期为2023年6月3,
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塔里木油田叶城县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配套储能和6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储能部分,主要包含150MW/600MWh储能系统。
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具体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消防专篇)、竣工图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储能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设备和材料,包括储能锂电芯、电池簇、变流器(PCS)、升压系统、储能监控系统(BMS、EMS等)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消防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视频监控、低压配电及控制系统等;高低压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施工及相关服务(含试验、监造、调试、监检、并网手续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等采购;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具体见以下内容:
3.1电气专业:负责储能设备与设备间电缆、通讯光缆、接地部分、避雷针、场区照明、储能设备至升压站开关间隔电缆、低压电源等设计与施工;储能系统的测试、调试、试验、质保期内的维护;储能区电力试验。间隔设备及相应保护设备由升压汇集站统筹考虑。
3.2通讯专业:负责将储能区的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无功功率控制系统、全景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以及储能区各相关参数等信号上传至安装在升压站内的站控系统,负责通讯电缆施工、EMS系统的安装及调试(EMS系统应设置在升压站中控室)。
3.3 土建专业:储能区内所有设备的基础施工;电缆沟施工(界面点内围墙外一米);避雷针基础;进出场道路、巡检道路等。围墙(与升压汇集站共用的围墙部分由升压汇集站负责建设;非共用部分在EPC范围内,与升压汇集站统一标准)。
3.4 水消防专业:消防管线施工(界面点在内围墙外1米处);消防设施施工。
3.5 总图专业:储能部分场区地坪平整(与变电站保持统一标高)。
4.验收、检验、试验、调试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并网监测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并网后涉网试验、工程档案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质量监督各阶段验收等;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
5.并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办理国家电网并网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达到《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及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7.培训:施工完成后对招标人开展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等培训;协调完成电站运行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电站运行值班员资格。
8.界面划分
储能系统和升压汇集站界面划分:电气一次分界点为35kV储能回路开关柜一次接线端子(完成接线),接线端子外的35kV电缆、储能站用变、升压变、PCS、储能系统与升压站35kV储能系统开关柜电气连接等储能系统均包含在储能系统内。电气二次分界点为升压站站控交换机,储能系统通信、电缆、光缆的路由建设,直至完成与升压站站控层和调度端通信工作(光伏发电部分预留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均包含在储能系统内,并完成与光伏发电部分的对接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3.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承装许可类别和等级 四级及以上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2财务要求
2019 、 2020 、 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01月0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之前的。
3.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4.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设计负责人要求
3.5.1具有注册 电气(发输变电)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施工负责人要求
3.6.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体要求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
■接受。
3.10.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3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允许设计+设备+施工组建联合体。
3.10.2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10.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2.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0.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2.5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需满足3.11.4的要求。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3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2023年3月 13 日至2023年3月1报名(。
本招标项目 塔里木油田伽师县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储能EPC总承包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油气新能源〔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克孜勒博依乡,位于伽师县东南部27km处,项目建设地为荒漠、部分沙漠地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范围为塔里木油田伽师县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配套储能和6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储能部分,主要包含150MW/600MWh储能系统。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
计划并网日期为2023年6月3,
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塔里木油田叶城县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配套储能和6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储能部分,主要包含150MW/600MWh储能系统。
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具体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消防专篇)、竣工图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储能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设备和材料,包括储能锂电芯、电池簇、变流器(PCS)、升压系统、储能监控系统(BMS、EMS等)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消防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视频监控、低压配电及控制系统等;高低压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施工及相关服务(含试验、监造、调试、监检、并网手续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等采购;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具体见以下内容:
3.1电气专业:负责储能设备与设备间电缆、通讯光缆、接地部分、避雷针、场区照明、储能设备至升压站开关间隔电缆、低压电源等设计与施工;储能系统的测试、调试、试验、质保期内的维护;储能区电力试验。间隔设备及相应保护设备由升压汇集站统筹考虑。
3.2通讯专业:负责将储能区的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无功功率控制系统、全景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以及储能区各相关参数等信号上传至安装在升压站内的站控系统,负责通讯电缆施工、EMS系统的安装及调试(EMS系统应设置在升压站中控室)。
3.3 土建专业:储能区内所有设备的基础施工;电缆沟施工(界面点内围墙外一米);避雷针基础;进出场道路、巡检道路等。围墙(与升压汇集站共用的围墙部分由升压汇集站负责建设;非共用部分在EPC范围内,与升压汇集站统一标准)。
3.4 水消防专业:消防管线施工(界面点在内围墙外1米处);消防设施施工。
3.5 总图专业:储能部分场区地坪平整(与变电站保持统一标高)。
4.验收、检验、试验、调试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并网监测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并网后涉网试验、工程档案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质量监督各阶段验收等;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
5.并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办理国家电网并网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达到《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及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7.培训:施工完成后对招标人开展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等培训;协调完成电站运行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电站运行值班员资格。
8.界面划分
储能系统和升压汇集站界面划分:电气一次分界点为35kV储能回路开关柜一次接线端子(完成接线),接线端子外的35kV电缆、储能站用变、升压变、PCS、储能系统与升压站35kV储能系统开关柜电气连接等储能系统均包含在储能系统内。电气二次分界点为升压站站控交换机,储能系统通信、电缆、光缆的路由建设,直至完成与升压站站控层和调度端通信工作(光伏发电部分预留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均包含在储能系统内,并完成与光伏发电部分的对接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3.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承装许可类别和等级 四级及以上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2财务要求
2019 、 2020 、 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01月0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之前的。
3.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4.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设计负责人要求
3.5.1具有注册 电气(发输变电)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施工负责人要求
3.6.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体要求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
■接受。
3.10.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3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允许设计+设备+施工组建联合体。
3.10.2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10.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2.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0.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2.5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需满足3.11.4的要求。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3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2023年3月 13 日至2023年3月1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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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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