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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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为连接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金融城片区及龙泉地区的城区南部外围加密线。
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实施范围为双流机场T2航站楼站~龙泉站,工程合同总价为129.3亿元。线路主要沿双流区大件路、高新区府城大道、锦江区南三环、龙泉驿区陵川路敷设,呈西南~东北走向,线路全长约27.74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24座,其中14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为1170m;一期工程设1段1场,分别为高碑坝车辆基地和洪家桥停车场;2座主所,分别为高碑坝主所和洪家桥主所。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方案,对30号线一期末端2站3区间线路进行调整后增设车站1座,线路长度增加1.24km,取消洪家桥停车场。
2.2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采购(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共分A、B两个包件。
投标要求:一包一投,每个包件单独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包件,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件。
2.3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成都轨道交通 30 号线一期工程项目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采购招标数量清单。
2.4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计划供货日期: 2023年6月~2023年12月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日期)。
计划服务日期: 2023年6月~207月3(不含质量保证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服务日期)
2.5包件划分:本项目2个包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企业;
3.1.1.2制造商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1.1.3制造商须拥有电缆相关发明专利至少3项,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1.1.4
3.1.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近5年)至少具有2个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供货业绩,且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且制造商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业主证明文件指业主、运营使用单位或承包单位出具的充分体现项目完工或运营等情况的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四川省、中交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2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提供2019至2021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 不接受被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及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1)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2)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在4年内不接受其投标;(3)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4)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5)近3年内,在成都轨道交通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被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撤换的;(6)投标人与招标人互相参股或相互任职。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人为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的,须提供符合以上条件的代理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3.7 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3月115时00分至2023年3月217时00分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线上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2023年4月17时00分,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2023年4月17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为连接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金融城片区及龙泉地区的城区南部外围加密线。
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实施范围为双流机场T2航站楼站~龙泉站,工程合同总价为129.3亿元。线路主要沿双流区大件路、高新区府城大道、锦江区南三环、龙泉驿区陵川路敷设,呈西南~东北走向,线路全长约27.74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24座,其中14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为1170m;一期工程设1段1场,分别为高碑坝车辆基地和洪家桥停车场;2座主所,分别为高碑坝主所和洪家桥主所。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方案,对30号线一期末端2站3区间线路进行调整后增设车站1座,线路长度增加1.24km,取消洪家桥停车场。
2.2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采购(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共分A、B两个包件。
投标要求:一包一投,每个包件单独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包件,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件。
2.3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成都轨道交通 30 号线一期工程项目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采购招标数量清单。
2.4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计划供货日期: 2023年6月~2023年12月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日期)。
计划服务日期: 2023年6月~207月3(不含质量保证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服务日期)
2.5包件划分:本项目2个包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企业;
3.1.1.2制造商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1.1.3制造商须拥有电缆相关发明专利至少3项,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1.1.4
3.1.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近5年)至少具有2个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DC1500V直流电力电缆供货业绩,且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且制造商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业主证明文件指业主、运营使用单位或承包单位出具的充分体现项目完工或运营等情况的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四川省、中交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2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提供2019至2021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 不接受被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及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1)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2)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在4年内不接受其投标;(3)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4)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5)近3年内,在成都轨道交通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被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撤换的;(6)投标人与招标人互相参股或相互任职。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人为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的,须提供符合以上条件的代理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3.7 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3月115时00分至2023年3月217时00分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线上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2023年4月17时00分,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2023年4月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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