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成纪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施工)预审公告
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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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静宁县成纪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已由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静建字〔2023〕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2023年高中办学条件改善专项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静宁县成纪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静宁县成纪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静宁县成纪中学院内,建设场地位于静宁县李店镇,东北临李店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
本次拆除运动场原混凝土硬化场地3423.51㎡,完成场地士方回填3924.00m?,新修2.10m高砖围墙257.00m;新建200.00m长环形塑胶跑道1处,跑道东侧为100.00m直跑道,占地面积1968.00㎡,采用1.22m宽4赛道设计,面层为13mm厚全塑透气型塑胶;在田径跑道内南侧建设五人制足球场1个,采用绒长50mm人造草坪,占地面积890.00㎡;在田径跑道内北侧半圆区域内两处篮球场及操场北侧排球场、羽毛球场采用9mm厚硅PU材料完成铺装,占地面积2010.00㎡;场地均采用沥青混凝土硬化,占地面积7528.00㎡(含跑道、硅PU场地及足球场沥青混凝土基层4868.00㎡),采用4mm厚沥青砂浆+5m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0mm厚5%水泥稳定砂砾+200mm厚3:7灰土+素土夯实;修建1.50m高露天舞台1座(含张拉膜),占地面积72.00㎡;埋设De400HDPE雨水管70.00m,配建1000*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座、排水沟200.00m;完成场地C30混凝土预制道牙安装300.00m;安装单、双杠各2副、足球场及排球场四周封闭网186.00m、太阳能路灯12盏。完成绿化工程1项。
3.工程概算总投资:650.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564.39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申请2023年高中办学条件改善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2023年4月2开工,2023年7月2竣工,总工期9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5)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员1人: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123时59分59秒注册后查看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静宁县成纪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已由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静建字〔2023〕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2023年高中办学条件改善专项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静宁县成纪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静宁县成纪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静宁县成纪中学院内,建设场地位于静宁县李店镇,东北临李店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
本次拆除运动场原混凝土硬化场地3423.51㎡,完成场地士方回填3924.00m?,新修2.10m高砖围墙257.00m;新建200.00m长环形塑胶跑道1处,跑道东侧为100.00m直跑道,占地面积1968.00㎡,采用1.22m宽4赛道设计,面层为13mm厚全塑透气型塑胶;在田径跑道内南侧建设五人制足球场1个,采用绒长50mm人造草坪,占地面积890.00㎡;在田径跑道内北侧半圆区域内两处篮球场及操场北侧排球场、羽毛球场采用9mm厚硅PU材料完成铺装,占地面积2010.00㎡;场地均采用沥青混凝土硬化,占地面积7528.00㎡(含跑道、硅PU场地及足球场沥青混凝土基层4868.00㎡),采用4mm厚沥青砂浆+5m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0mm厚5%水泥稳定砂砾+200mm厚3:7灰土+素土夯实;修建1.50m高露天舞台1座(含张拉膜),占地面积72.00㎡;埋设De400HDPE雨水管70.00m,配建1000*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座、排水沟200.00m;完成场地C30混凝土预制道牙安装300.00m;安装单、双杠各2副、足球场及排球场四周封闭网186.00m、太阳能路灯12盏。完成绿化工程1项。
3.工程概算总投资:650.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564.39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申请2023年高中办学条件改善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2023年4月2开工,2023年7月2竣工,总工期9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5)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员1人: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123时59分59秒注册后查看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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