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纬二路工程(I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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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纬二路工程(I标段)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定海西北临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纬二路工程(I标段)监理,项目地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在建定马公路,路线由西向东布线,随后跨越西围河,并与规划四路平面交叉,随后继续向东,与经五路平面交叉,道路全长约0.76k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其中雨水管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增强管(B型管),最大管径为DN1000;污水管采用玻璃钢夹砂管,最大管径为DN300。建安工程费: 2218.2123万元。
监理费控制价为:24万元,下浮率为3%~5%,(下浮区间为3%、3.5%、4%、4.5%、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24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行道树、排水、桥梁、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照明、交通智能化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3.2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3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4项目总监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1】5 号文件规定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
3.5项目总监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表》,该表由项目总监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 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3.7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8项目班子成员:项目总监、班子成员、投标报名联系人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3.9诚信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10企业及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企业及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下列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效的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
至2023年3月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时至11时,
14:00时至16:30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纬二路工程(I标段)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定海西北临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纬二路工程(I标段)监理,项目地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在建定马公路,路线由西向东布线,随后跨越西围河,并与规划四路平面交叉,随后继续向东,与经五路平面交叉,道路全长约0.76k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其中雨水管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增强管(B型管),最大管径为DN1000;污水管采用玻璃钢夹砂管,最大管径为DN300。建安工程费: 2218.2123万元。
监理费控制价为:24万元,下浮率为3%~5%,(下浮区间为3%、3.5%、4%、4.5%、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24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行道树、排水、桥梁、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照明、交通智能化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3.2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3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4项目总监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1】5 号文件规定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
3.5项目总监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表》,该表由项目总监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 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3.7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8项目班子成员:项目总监、班子成员、投标报名联系人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3.9诚信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10企业及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企业及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下列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效的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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