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环洲一号公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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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区环洲一号公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工程已由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广发改许可132 号、13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广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通交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广陵区环洲一号公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HZYHL-JG-EPC,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200万元。位于广陵区李典、头桥、沙头三个北洲乡镇,起自沙湾路东大坝处东侧辅道,沿夹江、主排河而建,终点位于沙湾路东大坝处西侧辅道,形成一条环路,全长51.2 公里。
招标范围为: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及其他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绿化、节点景观、铺装工程等所有项目的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和交付前的管理、养护、保洁等工作。
计划工期:6历天(具体开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苗木种植周期适当调整工期,承包人应予以服从;绿化养护期24个月,二级养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绿化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工程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如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总投资72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
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72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或景观绿化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
(5)人员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施工项目经理:
a.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风景旅游、环境艺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b.2020年1月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72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或景观绿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③项目总工: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风景旅游、环境艺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预约(无需缴纳费用),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及信誉均需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5)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方案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甲方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预约:2023年3月109时00分至2023年3月2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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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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