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3年电信室分综合覆盖EPC服务(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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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采购内容:2023年电信室分综合覆盖EPC服务(第二批)服务采购,含:无线/光缆勘察设计、物资采购(光直、电源柜、蓄电池除外)、站点协调、分布及配套施工、分布系统调测、监控入网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2)预估规模:含税金额6830万元(勘察设计占比8%,施工占比92%),增值税税率:勘察设计6%,施工9%;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采购,最终执行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予以确定。
(3)实施地域:渝中分公司(沙坪坝、渝中、大渡口、九龙坡)、永川分公司(荣昌、永川、璧山、大足)、合川分公司(北碚、合川、铜梁、潼南)、涪陵分公司(垫江、丰都、涪陵、南川、武隆、长寿)。
(4)计划工期:
①自招标人下发订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对应站点的施工图设计;
②自站点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起,完成协调、建设及完工,其中:合路站点25天内完成,新建站点40天内完成;
③自站点开通之日起3天内完成站点自检并提交自检报告给运营商;
④自运营商告知站点存在铁塔配套故障问题之日起3天内完成故障问题的处理并反馈运营商。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
(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4月3
,若合同执行至20
4月3
,而中标份额仍未使用完毕的,甲方有权将合同有效期延期至20
7月3
。
1.2承包方式:包工、包设计、部分包料。
1.3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详细如下: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标段数量不限),但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标段数为2个,具体详见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最高综合折扣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1.2企业资质:同时满足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下列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有效期内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通信工程),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有线通信专业、无线通信专业),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2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2.2.1项目总承包负责人(按项目配备,不分标段):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官方网站查询的具备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2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期间任意1个月)。】
2.2.2项目经理(按标段提供):为本项目拟投标段配备1名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提供:①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官方网站查询的具备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2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期间任意1个月);②项目经理不得与本项目其他配备人员复用且标段间不可复用,若复用,则标段序号靠后的项目经理将不予认可。】
特别说明:①上述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的扫描件资料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2.2.3三类安管人员(按项目配备,不分标段):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总承包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官方网站查询的具备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2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期间任意1个月)】
2.3业绩要求:
具备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签订的(以合同签订
为准)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室分/综合覆盖),且合同累计金额要求如下:
①标段1适用:标段1的业绩累计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
②标段2、3、4适用:标段2、3、4任意标段的业绩累计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
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2)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但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2.4其他承诺:
(1)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地市分公司提供购买上述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
(2)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持续有效。
(3)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5.4 农民工工资账户及支付”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照此条相关要求执行。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工程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重庆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7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03月1
14时00分至2023年03月2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采购内容:2023年电信室分综合覆盖EPC服务(第二批)服务采购,含:无线/光缆勘察设计、物资采购(光直、电源柜、蓄电池除外)、站点协调、分布及配套施工、分布系统调测、监控入网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2)预估规模:含税金额6830万元(勘察设计占比8%,施工占比92%),增值税税率:勘察设计6%,施工9%;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采购,最终执行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予以确定。
拟采购内容 |
PMS编码 |
预估数量(站) |
预估总金额(含税)(万元) |
勘察设计费部分 |
9031030103000000000002 |
850 |
546.4 |
施工集成费部分 |
9030030101ak0000000008 |
850 |
6283.6 |
合计 |
/ |
6830 |
(4)计划工期:
①自招标人下发订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对应站点的施工图设计;
②自站点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起,完成协调、建设及完工,其中:合路站点25天内完成,新建站点40天内完成;
③自站点开通之日起3天内完成站点自检并提交自检报告给运营商;
④自运营商告知站点存在铁塔配套故障问题之日起3天内完成故障问题的处理并反馈运营商。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
(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1.2承包方式:包工、包设计、部分包料。
1.3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详细如下:
标段号 |
分公司 |
预估站点合计(个) |
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 |
实施区域 |
标段1 |
渝中 |
266 |
2400 |
1 |
100% |
沙坪坝、渝中、大渡口、九龙坡 |
标段2 |
永川 |
212 |
1690 |
1 |
100% |
荣昌、永川、璧山、大足 |
标段3 |
合川 |
221 |
1590 |
1 |
100% |
北碚、合川、铜梁、潼南 |
标段4 |
涪陵 |
151 |
1150 |
1 |
100% |
垫江、丰都、涪陵、南川、武隆、长寿 |
合计 |
850 |
6830 |
/ |
/ |
/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最高综合折扣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1.2企业资质:同时满足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下列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有效期内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通信工程),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有线通信专业、无线通信专业),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2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2.2.1项目总承包负责人(按项目配备,不分标段):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官方网站查询的具备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2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2.2.2项目经理(按标段提供):为本项目拟投标段配备1名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提供:①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官方网站查询的具备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2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特别说明:①上述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的扫描件资料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2.2.3三类安管人员(按项目配备,不分标段):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总承包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官方网站查询的具备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2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2.3业绩要求:
具备2020年1月
①标段1适用:标段1的业绩累计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
②标段2、3、4适用:标段2、3、4任意标段的业绩累计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
2.4其他承诺:
(1)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地市分公司提供购买上述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
(2)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持续有效。
(3)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5.4 农民工工资账户及支付”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照此条相关要求执行。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工程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重庆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7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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