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独山子石化塔石化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服务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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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独山子石化塔石化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服务框架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环评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新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服务,该服务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环境监测、专题评价等所需的费用,以及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止。
2.2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且从业年限不低于5年,以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取得
为准。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具有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批复
为准)负责的已取得环评批复项目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至少1项。提供业绩表,环评报告首页、编写人员信息页、环评批复扫描件。
3.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1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提供人员清单及上述人员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项目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有已结算的类似项目环评和竣工验收的业绩。
业绩提供依据:以合同签订
为准,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
、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的发票(对应结算的发票金额可与合同金额不一致)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需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3.5、企业信誉: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QHSE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6.2承诺遵守塔石化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公平竞争承诺:投标人不存在、不涉及黑恶势力,承诺公平竞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
标平台)、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
至2023年3月23日23时59分(北京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3月3
9时4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环评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新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服务,该服务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环境监测、专题评价等所需的费用,以及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2.2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且从业年限不低于5年,以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取得
(2)具有2018年1月
3.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1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提供人员清单及上述人员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项目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
业绩提供依据:以合同签订
3.4、财务要求:
需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3.5、企业信誉: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20年1月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QHSE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6.2承诺遵守塔石化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公平竞争承诺:投标人不存在、不涉及黑恶势力,承诺公平竞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
标平台)、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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